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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3391X/2021-96313 | 分 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05日 |
标 题: | 疫情防控!昌乐发布最新公众健康提示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疫情防控!昌乐发布最新公众健康提示 |
疫情防控!昌乐发布最新公众健康提示
一、10月18日乘坐G2261次列车及10月18日以来有日照旅居史的入昌返昌人员,请主动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备,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及居家健康监测。
二、国庆节以来,自西安、兰州、嘉峪关、张掖、陇南、阿拉善、锡林郭勒、银川、吴忠、邢台、德宏、遵义、长沙、海东、保定、天门、北京昌平区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入(返)鲁人员,请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目的地后再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
三、请上述人员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按照县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后续的最新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四、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地区信息。与阳性感染者活动的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五、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建议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六、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建议符合条件的公众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满6个月的公众再接种一剂次,进行加强免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