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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3391X/2020-95187 分  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2日
标  题: 昌乐关于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紧急通告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关于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紧急通告

昌乐关于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紧急通告


  近日,青岛市出现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输入,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县委县政府要求,现通告如下: 

  一、密切关注青岛市发布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凡现居住我县且9月23日以来去过青岛市或者从青岛市返回的人员,请主动采取个人防护措施,避免不必要的对外接触,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相关情况,在采取必要防护措施情况下(佩戴口罩,独自驾车或骑车),本着就近原则,到县城区集中采样点(县体育公园)或所属镇(街、区)指定场所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相应措施。10月12日以后从青岛来昌返昌人员到集中服务点(昌乐县恒悦宾馆,地址:昌乐县新城街2400号,电话:13964670551)接受健康检测服务并落实相应措施。  

  二、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青岛市。请提前规划评估好自己前往青岛市的行程,避开有风险的场所及人群;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青岛市,如必须前往,请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单位(企业)报备,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全部活动轨迹。从青岛市返回后,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主动向村(社区)、单位(企业)报备,并主动到集中服务点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相应措施。  

  三、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必须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倡尽量少聚餐,保持安全用餐距离,实行公筷公勺;家庭烹饪要选择安全放心原料,生熟食材分开存放,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避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四、时刻监测自己身体变化。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N95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距离城区较远的居民,要选择就近的卫生院发热哨点门诊就诊,尽量不选择村(社区)卫生室或个体诊所,就医过程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医院、学校、党政机关、企业、商超、影院、景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执行有关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落实各项防控要求。要在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防控提示或播放语音提示,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测温、亮码、戴口罩”防控措施。要通过限流、预约、错峰、限时等方式,减少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要加强室内通风,落实日常清洁、消杀等措施,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防护。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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