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址 | |
地址 | |
工作职责 | |
领导信息 | |
值班电话 | |
传真 | |
受理投诉部门 | |
受理投诉电话 | |
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 |
索 引 号: | 00423391X/2021-97238 | 分 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1年04月22日 |
标 题: |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彬解读《昌乐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彬解读《昌乐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彬解读《昌乐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一、政策背景
为积极稳妥处置县域内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昌乐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潍坊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潍坊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潍坊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昌乐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昌乐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
三、出台目的
为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我县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四、重要举措
(一)建立完善的监测、预警和报告体系。县卫健局负责组织有关机构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信息进行主动监测,并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确定预警级别,由县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发后发布。接到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信息报告的县卫健局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应根据不同的级别,及时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积极及时做好应急响应。根据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县卫健局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及时向县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市卫健委报告有关处理情况。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三)全面做好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是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卫健局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积极发挥医疗卫生救援的公众参与。县卫健局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知识普及的组织工作。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要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师资培训工作。逐步组建以公安干警、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和卫生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救助网络,通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五、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昌乐县卫生健康局
解读顾问:庞凯
咨询电话:0536-6227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