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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3391X/2022-97508 | 分 类: | 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 |
发布机构: | 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07日 |
标 题: | 昌乐县2021年第四季度传染病防治的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2021年第四季度传染病防治的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 |
昌乐县2021年第四季度传染病防治的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
一、具体监督评价情况如下:
1、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系统运转正常。医疗机构设立了门诊日志及传染病登记本;全部实行了疫情网络直报,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转,报告人员操作熟练,疫情报告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2、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落实。一级以上的医疗机构都建立了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和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各医疗卫生机构内被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染物以及医疗废物都实施了消毒或无害化处置。
3、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制度健全。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一级以上医院均成立了院感控制领导小组,配备了专业人员负责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全县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均以配备感染管理兼职人员1名,负责本单位的感染管理工作。
4、医疗机构废物处置符合法定程序。各医疗机构均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同时建立了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制度,医疗废弃物登记记录齐全,能够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对医疗废弃物进行运输。
5、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到位。检查中重点检查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组织管理,备案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样本采集、检测及废弃物的处置程序等。各单位都按照核定的科目设定临床检验项目,都建立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有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实验室感染预防控制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操作规程健全,相关质量保证、生物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齐全,并得到落实。人员、场所、设备、设施等条件与其工作任务相适应。检验报告内容符合要求,实验室工作人员配备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齐全。
二、整改情况
经对前期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验收,各单位均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了整改。
昌乐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