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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3391X/2022-98108 分  类: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15日
标  题: 昌乐县2022年基层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2022年基层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

昌乐县2022年基层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


    为充分调动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发展积极性,促使其更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建设“健康昌乐”。

  坚持高质量发展、持续发展、突出重点、群众满意的原则,注重社会效益,看基础、看发展、看突破,重工作实绩,客观公正的评价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

  二、考核对象

  16个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考核内容

  从基本医疗、基本公卫、持续发展能力、满意度四个方面确定主要评价指标,制定考核细则,实行百分制考核,对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绩效进行评价,形成以质量取胜、以绩效为先的发展格局。

  (一)基本医疗(53分)。 

  1、业务水平(30分)。重点考核特色科室创建、医疗设备更新、技术帮扶、医联体建设及县域内分级诊疗、一二级手术开展、医疗质量、中医药服务、妇幼健康服务能力等八方面指标。考核原则由注重形式向注重数量和质量转变,鼓励卫生院健全科室设置,积极开展外科一二级手术,做大做强基层特色专科。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的卫生院和甲等卫生院,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医疗质量考核中侧重医疗机构疫情防控、院内感染控制,分值予以倾斜。

  2、运营效率(23分)。重点评价医疗服务人次与财务数据方面的8个指标。

  1)医疗收入增长幅度。与上年相比,医疗收入增幅不低于15%

  2)内控与审计情况。内控制度和厉行节约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3)住院人次、门急诊人次。与上年度相比较,增减幅度控制在一定范围。

  3)资产负债率情况。反映负债合理性,引导医院避免盲目负债经营,降低卫生院运行潜在风险。

  (4)预算执行情况。反映各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收入支出。

  (5)药占比。药占比控制在30%以内,每超过5%扣0.5分。

  (6)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品种数量占比达到90%;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基本公卫(26分)。

  主要以12项基本公卫考核分数为依据,突出医防融合发展。另外,考核精神卫生、传染病防控、妇幼健康服务项目。

  (三)持续发展能力(21分)重点考核党的建设、卫生院达标评价、人员结构及人才培养、内部绩效管理、村卫生室管理、信息化建设方面的6个指标。

  (四)卫生监督(6分)。重点考核执法中队人员配备、执法装备及办公场所配备;辖区内日常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各镇(街、区)卫生院执法中队对年度内局里分配的行政处罚案件任务的完成情况等工作进行考核。

  (五)满意度(10分)。重点评价群众满意度和医务人员满意度方面的2个指标。注重考核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总体评价情况。

  (六)扣分项。发生医疗差错、医疗纠纷(含村卫生室),重大传染病疫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事件、重大负面舆情、安全生产、因漏管等原因造成的孕产妇死亡等重大问题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由基层卫生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扣分,扣完10分为止。年度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出现1例非法行医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评先树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七)加分项。积极开展“双招双引”工作,每提报1条有价值招引线索的加1分;完成一个市级考核认定的招引项目的加10分;双招双引考核系统认定的到位资金每1000万元加2分;引进1名市级考核认定的高端技术人才,加3分。新增对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情况的考核,加3分。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主体。县卫健局成立基层卫生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按照《昌乐县2022年基层卫生院绩效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二)考核时间。6月30日前完成半年考核,11月15日前完成全年考核。

  五、考核结果运用

  基层卫生院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1、对绩效考核结果前3名的单位,给予全县通报表扬。

  2、设立基层卫生院绩效考核奖励基金100万元。对考核成绩前3名的单位授予一等奖,每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绩效补助10万元;对考核成绩48名的单位授予二等奖,每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绩效补助8万元;对考核成绩914名的单位授予三等奖,每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绩效补助5万元。

  3、对考核成绩前3名的单位,在单位年度评先树优指标方面适当增加比例,在有关补助和奖励政策方面给予适当倾斜;院长优先安排至中心卫生院任职或推荐提拔使用。

  4、对考核成绩后2名的单位,在单位年度评先树优指标方面适当降低比例,在有关补助和奖励政策方面给予适当扣减;院长视情况采取组织措施。

  5、对连续两年考核成绩后1名的卫生院长免职,班子予以调整。

  6、对连续两年考核成绩后6名的镇街卫生院(不含分院)院长免职,班子予以调整。

  六、组织实施

  1、局医政科牵头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局组织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基层卫生科、疾控应急科、妇幼健康科、卫生综合执法大队、中医科、科教科、党建办、医养健康产业科等相关科室,负责各自职责内项目的考核,对考核结果负责解释并承担责任。各科室要制定科学完善的考核办法、计分标准和工作台账,按时报送考核结果、原始计分依据等材料。

  2、采取集中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年底不随意到卫生院进行现场考核,确需考核的,需提前报考核领导小组批准,统一安排组织。

  3、所有指标除有上级规定指标率的,一律不得出现并列分数和并列名次。

  4、其他临时性重要工作的考核,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由各分管领导提出,报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严禁弄虚作假,对在考核中提供假材料、假数据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全系统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昌乐县基层卫生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附件2:昌乐县2022年基层卫生院绩效考核细则

  昌乐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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