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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3391X/2022-98175 | 分 类: | 检查计划及方案 |
发布机构: | 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06日 |
标 题: | 2022年昌乐县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检查计划及方案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2022年昌乐县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检查计划及方案 |
2022年昌乐县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检查计划及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一级以下医疗机构。
二、检查时间
2022年5月6日-11月30日
三、检查内容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医疗机构是否按照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二)医疗机构是否采购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
(三)特殊使用级抗生素是否在门诊使用。
(四)村卫生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是否存在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是否取得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四、工作要求
(一)依法依规使用抗菌药物直接关乎群众健康,要高度重视本项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立案查处。
(三)监督检查结束后,卫生监督执法中队要认真做好总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单位数和立案查处情况纸质版于12月10日前报送至卫生综合执法大队监督三科(1219室)。
联系人:于新忠、臧娜、王晓阳
电话:6255051
邮箱:clxwjjwsjsjcdd4k@wf.shandong.cn
昌乐县卫生局健康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