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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3391X/2022-98234 分  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27日
标  题: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2年第7号 文  号:
内容概述: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2年第7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2年第7号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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