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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3391X/2023-98441 | 分 类: |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
发布机构: | 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3年01月06日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畅通新冠感染者转诊机制的通知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关于进一步畅通新冠感染者转诊机制的通知 |
关于进一步畅通新冠感染者转诊机制的通知
一、构建转诊三级网络
统筹县域内现有医疗资源,明确16个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一级网络,承接辖区内村卫生室、诊所上转患者;明确县人民医院、齐城中医院为二级网络,承接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他一级医疗机构上转患者;明确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作为我县合作医院(三级网络),承接县人民医院、齐城中医院上转患者。县内各医疗机构以医共体、专科联盟、对口支援关系为基础,建立对应转诊关系,畅通双向转诊机制,实现新冠感染患者的基层首诊、有序转诊。
二、明确转诊标准和流程
(一)引导患者基层首诊。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辖区内老年人合并基础病等特殊人员根据健康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健康管理。通过一封信、告知书、设置热线电话以及新媒体网络等方式,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联系方式通知到每一个重点人群,确保在必要时能够及时取得联系。发现患者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家庭医生应当指导其到签约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发热诊室(门诊)就诊;若患者病情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能力,则应当及时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
(二)加强分级分类就诊转诊。
1、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采取居家隔离或居家自我照护,必要时给予口服药治疗,密切监测其健康状况。
2、普通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心脏病、肿瘤等)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转诊至亚定点医院治疗。
3、以新冠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病例和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的病例,转诊至县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集中治疗。
4、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础疾病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亚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能力的,转诊至县人民医院、齐城中医院治疗,二级医院不能满足患者救治需要的,转诊至三级医院。
5、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新冠病毒感染者就诊。
(三)及时转诊重症风险人员。
1、对于高龄合并基础性疾病等重症风险较高的感染者,一旦发现感染,首诊机构要及时在医护人员陪同下转诊至有诊疗能力的上级医院。对于基层首诊的重症患者,要迅速准确识别,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供氧,采取积极抢救措施,尽量维持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务必在医护人员陪同下及时转诊。县人民医院、齐城中医院建立健全急危重症转诊机制5个责任人制度(重点人群转诊评估责任人、下派驻点帮扶责任人、高风险人群转诊绿色通道责任人、转运车辆调配责任人和远程诊疗平台责任人),各基层医疗机构也要确定转诊负责人,确保转诊无缝衔接,确保转诊过程中不出问题。
2、县人民医院建立老年人、儿童等重症患者转诊绿色通道,明确绿色通道负责人,确保转诊畅通。县人民医院、齐城中医院根据分工,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转诊绿色通道。
三、加强转诊协调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卫健局明确局医政科负责统筹转诊协调工作。各医疗机构要确定一名专人(分管院长或者医务科负责人),负责转诊协调工作。重症、危重症患者的转诊要当日报备,随时协调沟通,确保万无一失。
(二)加强转诊衔接。县人民医院、齐城中医院要确定专岗专人,负责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运车辆等做好转诊衔接。要建立明确的接诊流程和绿色通道,要专门开设高风险人群接诊绿色通道,不得延误、推诿、拒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的高风险患者。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要确定专人负责,加强转诊工作的协调对接。转诊患者务必安排医务人员陪同,负责做好转诊过程中的病情监测、急救和转诊交接工作。
(三)加强车辆保障。各医疗机构要根据转诊患者病情,科学配置转运车辆。局医政科加强统筹调度,保障新冠肺炎高风险人群及时转运。
昌乐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