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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3391X/2023-98267 分  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12日
标  题: 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情况(2023年5月) 文  号:
内容概述: 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情况(2023年5月)

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情况(2023年5月)


    一、全国新冠病毒感染重症和死亡病例报告情况

  202351-531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重症病例2777例、死亡病例164例(其中新冠病毒感染导致呼吸功能衰竭死亡病例3例、基础疾病合并新冠病毒感染死亡病例161例)。

  二、全国发热门诊(诊室)诊疗情况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热门诊(诊室)诊疗量从202351日的18.3万上升至516日的36.0万,之后波动下降至531日的29.4万。

  三、哨点医院监测情况 

  全国哨点医院流感样病例占门(急)诊就诊人数比例从2023年第17周(424-430日)的4.6%上升至第20周(515-521日)的6.2%,第21周(522-528日)回落至5.8%

  流感样病例新冠病毒阳性率从第17周的8.8%快速上升至第20周的40.7%,之后缓慢上升至21周的42.5%

  四、本土病例病毒变异监测情况 

  202351-531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报送14732例本土病例新冠病毒基因组有效序列,均为奥密克戎变异株,涵盖160个进化分支,主要流行株为XBB系列变异株,占比前三位的分别为XBB.1.9及其亚分支、XBB.1.16及其亚分支、XBB.1.5及其亚分支。 

  根据采样日期, XBB及其亚分支的占比逐渐增加,从51-57日的84.6%,增长到522-528日的92.4%

  注:世界卫生组织55日宣布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冠病毒感染在我国属于 “乙类乙管”传染病,按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要求每月公布一次。 

  综合监测数据显示,今年2月至4月上旬全国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局部零星散发,4月下旬开始逐步上升,5月下旬上升趋势减缓,目前呈下降趋势。与4月相比,5月发热门诊就诊量、重症和死亡病例有所增加,但总体水平较低,远低于去年年底疫情高峰时情况,重症和死亡病例以老年人群、患有基础性疾病人群为主,死亡病例平均年龄79.3岁,其中90%以上为基础性疾病合并新冠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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