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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红河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2-23

2018年,红河镇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结合镇政府工作实际,围绕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强化公开保障,拓宽公开渠道,依法规范操作,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11日—20181231日。

一、工作概述

2018年,我镇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制。根据人员调整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切实加强社区、村级事务公开工作,形成了镇、社区、村联合互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制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考核监督、责任追究、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及时做好政务公开栏定期更新工作,有效保证了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开展。

(二)拓展渠道,提高质量。对照《条例》,扎实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促进政务公开内容更加充实、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

(三)严格审查、规范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制定完善的政府信息起草、公开流程。在起草过程中,严格按照“经办人拟稿→科室主任核稿→分管领导审稿”的程序进行,对公开属性及保密属性实行层层把关,做到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及时公开,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规范和完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采取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共查阅点、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向群众公开,方便群众咨询。其中,在中国·昌乐政府工作网站发布有关红河政务消息98条。利用“魅力新红河”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82。同时,切实加强9个社区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149个自然村的村务政务公开栏建设,使之成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我镇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2018年度,我镇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属于政府内部的工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镇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未收取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镇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产生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镇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18年,我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办复率100%;未承办政协委员提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加强审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保密审查,形成保密审查登记表,保证有据可查,严把保密审查关,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要求,严防泄密事件发生。本年度,未发生过政府信息公开失密、泄密情况。

(二)强化督查。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各单位整改发现问题。2018年度,组织了网上督查6次,检查了全镇网上公开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计入目标绩效考核。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镇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我镇所属事业机构信息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九、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 主要问题:1. 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2、 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适合社区、农村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1. 探索长效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2、充实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内容。加强对群众普遍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3、强化监督指导。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019年2月23日

红河镇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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