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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红河镇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2-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要求,现公布红河镇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2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我镇政府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领导。我镇已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党委委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清理、汇总、审核、公布和受理申请等工作。

(二)完善制度。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红河镇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一系列制度,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

(三)拓宽渠道。充分利用信息公开网站和门户网,及时公布镇区信息。积极整合网站资源,建设管理好政府门户网站,抓好网上咨询和办事服务。积极主动向县政府门户网站报送政府信息。充分发挥各种会议和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内容

我镇积极主动公开概况信息、法规计划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件等应公开的信息,各职能办公室的办事程序、服务事项的依据、要求、时限、结果,办事人员的责任及监督投诉途径以及工作动态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按照《红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通过政府政务网进行公开

2、通过公开栏进行公开

3、下发文件或宣传纸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群众提出其他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的请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镇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不存在按照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镇未发生针对有关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咨询服务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为使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我镇决定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狠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落实政务信息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工作的激励、竞争机制。

2、逐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搞好政务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及时了解重点工作新思路、进展情况、经验和问题,善于发现和总结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更好地为全镇工作服务。

3、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密切协作的工作体系,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促进党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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