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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红河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红河镇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红河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方面。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红河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36-666110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红河镇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突出工作重点,规范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强化工作措施,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工作实效,不断强化主动公开、重点领域公开和政务信息权威发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3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3条,通过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40条。  

    1.及时公开红河镇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2.及时公开红河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3.及时公开红河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4.及时公开红河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5.及时公开红河2020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含重点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镇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执行《条例》规定,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结合我实际,把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政策法规、办事服务、民生信息等内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规范,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各项制度,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明确公开内容、程序、形式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我镇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按机构职能、组织管理、政策解读、规划计划、工作信息、财政信息等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建立索引目录,通过专门的页面,方便查询和使用。

2.新闻媒体。红河镇充分利用《大众日报》《潍坊日报》《昌乐日报》、昌乐电视台、昌乐传媒网、爱昌乐APP、“魅力新红河”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五)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

1.健全工作机构。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红河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并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严格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对新进或新调整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六)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网站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改进保障措施。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设立社会评议机制,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监督、以公开促效能,推动红河镇政务公开工作。

(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我镇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代表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注重实效,强化监督考核制度。加强信息员工作培训,让他们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及时,发布相应考核细则,设立信息报送数量标准,加强信息内容审核从数量与质量两方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创新公开形式,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定期开展政务公开、条例、应诉能力、依申请公开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学习,累积经验,扩充政务公开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

2020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定问题,主要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还未认识到位,日常工作中为民服务的重心依旧放在完善本职工作上,专职工作机构有待健全。

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将在党委(扩大)会议专题政务公开工作,完善专职工作人员以及专职机构,在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上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专门培训各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各项信息报送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红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