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红河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红河镇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红河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的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红河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36-666110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红河镇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效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红河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5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13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主动公开红河镇领导信息、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2.主动公开红河镇工业项目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3.主动公开红河镇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业务培训计划。
4.主动公开红河镇总体规划。
5.主动公开红河镇2021年乡村振兴有关情况。
6.主动公开红河镇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7.主动公开红河镇2021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8.主动公开红河镇2021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红河镇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指定人员开展具体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等相关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同时,通过规范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中国·昌乐”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做好日常维护和政务信息公开上传工作,在“领导信息”“机构设置”“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通知·公告·公示”“政策措施”“开展成效”“部门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部门培训计划”“部门培训开展情况”等板块及时发布信息。
二是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在《人民日报》《中国组织人事报》《农民日报》《大众日报》《潍坊日报》《昌乐日报》、潍坊传媒网、昌乐电视台、昌乐传媒网、爱昌乐APP、“魅力新红河”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新《条例》宣传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良好格局。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政府工作分工,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指定2名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全年落实情况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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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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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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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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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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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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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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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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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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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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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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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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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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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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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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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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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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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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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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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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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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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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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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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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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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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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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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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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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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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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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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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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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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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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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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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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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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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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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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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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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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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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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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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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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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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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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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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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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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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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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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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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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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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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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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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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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问题整改情况
自觉落实《条例》所规定的主动公开的内容,结合实际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信息量,围绕公众广泛关注、事关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加大民生信息的公开力度,扩展了主动公开的范围,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新模式,方便群众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提升了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保证了信息畅通。
(二)2021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红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对照上级要求、群众愿望,还存在一定差距,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为兼职人员,同时承担其他工作,工作力量不足;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和及时等。
(三)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管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意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健全信息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对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确保政府公开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三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牢固树立法治政府和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组织交流、开展培训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规范意识,增强运用规范化流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提高信息公开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1年,红河镇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红河镇按照《2021年昌乐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扎实推动责任事项落实到位,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信息公开。目前,红河镇涉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事项已全部高标准落实。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红河镇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1年10月,红河镇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深化“一次办好”政务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加强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效能。积极总结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做法,提报的《红河镇绷紧安全弦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红河镇做好人才“引聚育”文章助力乡村产业发展》等经验做法被县政府办公室《昌乐政务》刊发。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红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