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昌乐县知识产权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昌乐县知识产权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方式,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工作的协调与管理。二是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核、公开评议、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社会监督等各项内容,对各科室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三是根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订了《昌乐县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方案》,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措施、目标效果以及工作责任。政务信息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有力的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截至2014年底,我局通过多种途径共发布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各类政府信息50条。

以《昌乐县知识产权局网站》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渠道,公开知识产权局职能、工作规则、政策法规、部门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和计划、工作总结和要点、知识产权工作动态、单位建设、组织人事等。

三、强化保密意识,落实审核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规定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同时,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制定审核流程,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四、搞好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效率。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主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共组织培训班2次,培训人员50余人次。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进一步认识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了公开的范围和要求,提高了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昌乐县知识产权局

2015年3月20日


打    印】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