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1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编制的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昌乐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36-6270236。

一、 总体情况

2024年,我中心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公民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2024年度,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公开信息8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企业服务等情况,展示了我中心忠诚履职尽责的形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重视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一支具备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的管理队伍。通过培训、交流、合作等方式,不断提升管理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要以打造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为目标,为公众提供网上政务服务、投诉举报、政策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依据《条例》《规定》和其他专门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确保内容准确、及时地更新。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4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4年,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公开及时性有待加强。政务公开速度跟不上,往往政策已经出了,需要一段时间才会公开相关政策。二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公开的内容未能聚焦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政策等方面,公开内容有所保留。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增加培训次数,增强工作人员主动学习意识,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和水平。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中心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涉及到民生利益的重大决策过程、财政预决算详情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公开。二是继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保证公开时效性。明确各个方面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操作简便、内容明了,确保信息公开的迅速、及时、规范。三是加强学习培训与指导。积极开展及参加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我中心业务人员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4年,我中心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2024年昌乐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工作要求,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做好政策解读及公布,截止目前涉及我中心事项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我中心共收到1项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已按要求办理。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本中心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1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