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县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我局立足本职,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更新,认真开展财政信息公开日常基础性工作,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组织专人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和编目。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年累计公开信息275条,其中:部门预算74条,部门决算85条,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各类通知公告信息114条。
2、公开形式
一是互联网公开方式,在“昌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公开。二是其他途径公开方式,通过局公开栏、宣传栏等载体和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财政政策法规面向全社会公开,将局各科室工作职能、工作人员职责、人员去向及全局基本情况在公示栏公开,方便群众办事。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共接到两条依申请公开信息:一是“辽宁省大连市东北财经大学武倩申请公开昌乐县县级‘三公’经费首次公开是在哪一年”,二是“奎文区文化路盛世豪庭钱坤申请公开2012年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我局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流程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领导,统筹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予以明确,制定了工作考核办法,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局领导多次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做到阳光政务、透明政务。
(四)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建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备案、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备案等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监督保障情况
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财政信息作为突破口,对群众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信息不断加大公开范围和力度,逐步使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严格把好信息安全保密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首先由各科室将需发布的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初审后,依据信息内容分类整理,再由分管领导签发,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签发,从制度和程序上确保信息安全,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县财政局共承担17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工作,其中主办9件,协办8件,均已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办理人员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进行全面调研,运用掌握的第一手资料,根据上级政策情况、全县财力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案,并积极与协办单位联系沟通,共同做好建议、提案的答复,使答复满意率为100%。
(七)认真学习,加强培训。
积极组织我局信息员和信息管理员参加全县的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和公开意识;同时,通过报刊新闻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大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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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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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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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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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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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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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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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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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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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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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 |
18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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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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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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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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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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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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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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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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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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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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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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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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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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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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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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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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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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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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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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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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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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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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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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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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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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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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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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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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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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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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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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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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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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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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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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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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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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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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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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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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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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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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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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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虽然狠抓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安排中;二是明确全年工作重点,不断提高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及时妥善解决对本单位信息公开提出的复议、诉讼和申诉,及时反馈结果,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得到贯彻和落实。三是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功能,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获取财政信息,主动、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昌乐县财政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