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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县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昌乐县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昌乐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6-622208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现新的突破。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组织专人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和编目。截止202012月31日,全年累计公开信息278条,其中: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69条,政府采购4条,重点项目文本、绩效目标及评价报告29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22条,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11条,政府性基金目录11条,财政收支信息19条,政府债务信息4条,各类通知公告信息109条。

1. 及时公开机构概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要求,在机构改革完成后,第一时间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2.及时公开财政领域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月公开全县财政收支情况,及时分析财政收支走势,便于公众了解财政情况。

               

3.公开形式一是互联网公开方式,在“昌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公开二是其他途径公开方式,通过局公开栏、宣传栏等载体,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财政政策法规面向全社会公开,将局各科室工作职能、工作人员分工、人员去向及全局基本情况在公示栏公开,方便群众办事。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昌乐县财政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年度任务和工作要求。梳理完成《昌乐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主体等要素。

二是抓好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主动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设立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信息、财政收支信息、政府债务信息等专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序发展。

  (五)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

为更好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适合公开发布的信息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主动报送办公室,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制定了工作考核办法,强化监督落实,使科室重视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严把信息安全保密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首先由各科室将需发布的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初审后,依据信息内容分类整理,再由分管领导签发,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签发,从制度和程序上确保信息安全,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共承担7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工作,其中主办7件,均已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办理人员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进行全面调研,积极与协办单位联系沟通,运用掌握的第一手资料,根据上级政策全县财力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案,使建议、提案的答复满意率达到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第一时间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培训解读;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调动各科室工作积极性。

(二)2020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强、时效性差;二是财政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对重大政策的解读能力,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水平还有待提高。

(三)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提升主动公开的意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全面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对财政预决算、国企管理、行政性收费目录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信息公开管理水平,让更多群众关心、理解、支持财政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昌乐县财政局

                                                           20211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