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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4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的重要方式,对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发挥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更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和县政府办公室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公布昌乐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我局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昌乐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6-622208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各级机关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扎根于财政工作实际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营造良政务环境,保障社会公众合法权益,为建设法治财政,推进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12月31日,全年累计公开信息375条,其中: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26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198条,政府采购信息10条,重点项目文本、绩效目标及评价报告信息23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33条,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12条,政府性基金目录12条,财政收支信息27条,“双随机、一公开”2条,各类通知公告信息44条。及时公开财政收支方面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月公开全县财政收支情况,及时分析财政收支走势,便于公众了解财政情况。

公开形式一是借助线上网络平台,“昌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公开二是通过三微一端,依据局公开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形式,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财政政策法规面向全社会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及时、规范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据实际制定了《昌乐县财政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年度任务和工作要求,依据职责做好工作分工、责任压紧压实。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一方面,及时准确更新财政内容,定期开展常态化自查整改;另一方面,积极查缺补漏,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发挥好领导小组作用。成立由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任组长,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中心)参与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严格责任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制定工作考核办法,强化监督落实。三是严格流程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要求,做好事前保密审查、事中流程监督、事后信息核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涉密内容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信息公开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推动全局政务信息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加强发布管理,完善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在主要业务的信息发布上做到全面准确。

(二)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格式需要改进,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更加全面丰富。

(三)改进措施。对于以上问题,我局将采取针对性措施,积极改进: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着重就信息公开格式进行强调学习。二是丰富公开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涉及我局的相关责任事项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县财政局承办的5件人大代表建议已全部予以答复完毕。

(四)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着重在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落实上抓落实,无创新情况。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年累计公开信息375条。

(六)本行政机关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昌乐县财政局

                                                   20241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