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发展改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昌乐县发改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昌乐县发改局联系,地址: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4楼;邮编:262400;电话:0536-6221265;电子邮箱:clxfgj@wf.shanda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发改局认真按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规定,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及时公开机构概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要求,在机构改革完成后,第一时间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局机关网站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开展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和宣传,开展信息公开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二是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县发改局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布信息。一是通过昌乐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信息公开,是县发改局发布信息的主要途径。二是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杂志、宣传册等方式发布信息。三是通过公告栏发布政务公开信息。
(五)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
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上传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强化监督机制,确保公开到位,建立常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各项流程操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同时,局内各科室也将配合办公室及时公开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健全完善培训机制,周密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吃透上级法规、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六)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审查、上传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强化监督机制,确保公开到位,建立常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各项流程操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强化考核监督。坚持提高站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激发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把该项工作作为提升管理水平、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重要支撑,不断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取得良好成效。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1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其中主办5件、协办4件,面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主办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5件政协委员提案已全部公开相关摘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 |
-8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9 |
34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1 |
-34 |
0 |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359.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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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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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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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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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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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信息公开偶尔有滞后现象。我们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相关责任,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二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调动各科室单位积极性。
(二)2020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不够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需持续强化。
(三)改进措施
1. 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系统与目录。优化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后台系统,提高工作便利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着力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突出做好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发展战略、重要民生举措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2.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第一时间公开信息,加大科室与办公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合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时效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3.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质量。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法规文件要求,加强对信息公开专题研究,群策群力,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含金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