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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9

昌乐县公安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6年度,县公安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县公安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安排。成立了由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扩大信息宣传、推动公安工作、提高办事水平的重要渠道和窗口。通过建立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操作程序,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发布、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日趋规范。

(二)加强警务信息公开工作

紧紧围绕公安工作重点,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和实用性,缩短发布时间,狠抓信息质量,对发布的每一条信息,从文字、内容、时效上严格把关,逐一审查,时间注重“快”,内容突出“实”,实用性要求“精”,更加方便群众了解情况、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充分发挥网络优势,积极拓展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突出网站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和系统性,网站年内发布各类信息210余条;充分发挥“昌乐公安”微博、微信的影响力,通过“微警务”、“微警讯”等形式,报道传播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及时回应群众网上诉求、澄清虚假信息,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微博拥有粉丝数12.5万,发布博文12831条,微信公众平台关注数1.8万,推送微信图文咨询267期;开创“脱口秀”栏目,播出35期,每期观看量均超千次。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

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同时,加强内外部监督,扩大群众知情权范围,深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内,受理信访投诉各类问题数据1033个,民生警务平台146个,民声网270个,市长热线557个,全部推送办结。积极推进警务评议工作,通过警务评议系统自动回访报警、办案、业务办理当事人25.8万人次,接受群众回复有效信息33647条,整改后满意度为99.83%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充分发挥基层公安机关和社区民警深入群众的优势,拓宽渠道,丰富载体,完善内容,不断深化警务信息公开活动。一是公布办事指南,进一步优化户政、消防、交通管理、出入境等办事项目,公布30多个公安行政服务项目的办事指南,优化表格设置,向群众公示服务承诺、办事办证程序、时限和结果等,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公安业务办理规则,提高公安机关办事效率。二是不断增强警务工作透明度、公信度和亲和度,尤其是窗口单位全部设置了警务公示栏,内容包含办事制度、办案程序、民警姓名和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充分利用公安机关“大走访”,组织全局民警上门走访群众13万人;深入全县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单位上“安全防范课”和“交通安全课”360余次,向群众发放20万封《致全县人民群众一封信》和9000份创满意专刊,征集意见建议4600余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度,县公安局在门户网站按照法定的公开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止目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4条,工作动态信息83条,并主动公布权力、责任、服务清单等事项目录以及30余项服务指南。内容涉及预防和打击犯罪,治安、出入境、禁毒、法制、交通、消防等公安行政管理事项以及公安便民服务措施等内容。

三、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差距,工作的规范性、时效性还不够强,创新举措还不够多,宣传力度不够大,这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为此,2017年,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依托“轮值轮训”等培训班次,组织全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增强全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提高整体工作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严格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协调、过错责任追究以及社会评议等规章制度,完善新闻发布机制,着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时效性。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宣传平台作用。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常态化开展网上监察、专项检查等工作,定期下发工作通报,提出整改意见,对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实、整改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倒查责任,严肃问责。

 

                         2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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