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昌乐县公安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在中国昌乐门户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http://www.changle.gov.cn/CLXXXGK/)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昌乐县公安局联系(地址: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8号楼1308室联系,邮编:262400,电话:0536—629611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总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制度建设更加规范,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印发了《2023年昌乐县公安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对年度任务进行了分解分工。全年昌乐县公安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43条。立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重要文件公开率、重要政策解读率、公开率均为100%,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3次线下公开宣传2次。依法依规公开财政预算决算。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申请数量较去年下降300%,主要涉及案件办理、线索核查、从业人员资格审查等方面。4件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全部予以公开。
2023年,涉及本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案件1件,目前处于行政诉讼审理阶段。
2023年,涉及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复议结果为维持原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三)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全了《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计划》《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县政府办公室相关要求,制定了《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做到主动公开,职责明确。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县公安局主动公开目录。严格做好信息公开审查。严格信息审核发布责任链条,确保上传信息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发生泄密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安全。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完善网站平台建设,优化升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责等栏目建设,不断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加大政务新媒体公开力度。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印发《昌乐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公开指南》等宣传资料,设置群众咨询服务平台,为办事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和办事咨询等服务。全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服务宣传群众2000余人次。
(五)监督保障。加强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优化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质效,定期开展网站及新媒体错敏词查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安新媒体管理巡查的通知》,明确运维管理职责,确保全县公安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目前公安局政务公开有专职工作人员1名。全年举办业务培训2次,培训各级各部门分管和负责同志100多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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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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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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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7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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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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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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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73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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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1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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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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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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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28.6775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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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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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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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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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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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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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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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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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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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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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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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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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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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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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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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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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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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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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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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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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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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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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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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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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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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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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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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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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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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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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增强宣传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将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依托政务公开专区或政策咨询窗口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使政务公开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继续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领导解读、专家问答、媒体解读、议题解读、重大行政决策等解读等进行规范要求,力争形式更丰富,内容更充实,重点更明确。让人民群众“看得懂”“能明白”“信得过”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增进社会大众对政府重要文件、重大决策的理解认同。
(二)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昌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取得了一定的提升,但与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工作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足。有些警种部门对于信息公开的理解不够深刻,对信息公开范围的界定把握不准,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与公众期盼和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动公开的意识和参与度有待加强。
(三)改进措施
2024年,昌乐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强化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一是转变公开理念,全面贯彻“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指导思想,不断提高公安民警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具体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整体水平。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紧紧围绕公安机关出台的重大举措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政府网站和公安新媒体矩阵,利用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等方式,主动加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利用网站及新媒体等渠道依法及时公开警务信息,坚持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和内容。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公文发文签设置公开属性栏目,从源头上把握公文的可公开性。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定《昌乐县公安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3)》,明确公开依据、主体及公开时限,并按要求监督完成情况。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四是推进政策集中统一公开。按照县政府规章集中公开要求,做好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各项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度,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2件,其中主办人大建议18件、政协提案24件,协办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7件。截止目前,我局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均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问题均得到解决。对于所有建议、提案,均以正式文件书面答复代表、委员;对于协办的建议、提案,均以正式文件书面反馈主办单位。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3年来,我局依托政务服务网、政府官方网站、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微信矩阵等平台,积极策划、主动公开、靠前服务,扩展群众知情面,提高群众参与度,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多渠道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结合不同受众群体特点,多渠道开展公安政务信息宣传解读。期间,送教上门到广大中小学校为广大青少年宣讲禁毒知识;到农村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开展防诈骗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多渠道开展公安政务信息宣传解读,起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公安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