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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昌乐县公安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在中国昌乐门户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http://www.changle.gov.cn/CLXXXGK/)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昌乐县公安局联系(地址: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8号楼1308室联系,邮编:262400,电话:0536629611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总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制度建设更加规范,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印发了《2023年昌乐县公安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对年度任务进行了分解分工。全年昌乐县公安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43条。立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重要文件公开率、重要政策解读率、公开率均为100%,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3次线下公开宣传2次。依法依规公开财政预算决算。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申请数量较去年下降300%,主要涉及案件办理、线索核查、从业人员资格审查等方面。4件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全部予以公开。

2023年,涉及本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案件1件,目前处于行政诉讼审理阶段。

2023年,涉及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复议结果为维持原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三)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全了《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计划》《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县政府办公室相关要求,制定了《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做到主动公开,职责明确。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县公安局主动公开目录。严格做好信息公开审查。严格信息审核发布责任链条,确保上传信息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发生泄密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安全。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完善网站平台建设,优化升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责等栏目建设,不断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加大政务新媒体公开力度。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印发《昌乐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公开指南》等宣传资料,设置群众咨询服务平台,为办事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和办事咨询等服务。全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服务宣传群众2000余人次。

(五)监督保障。加强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优化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质效,定期开展网站及新媒体错敏词查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安新媒体管理巡查的通知》,明确运维管理职责,确保全县公安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目前公安局政务公开有专职工作人员1名。全年举办业务培训2次,培训各级各部门分管和负责同志100多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3909

行政强制

11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67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增强宣传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将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依托政务公开专区或政策咨询窗口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使政务公开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继续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领导解读、专家问答、媒体解读、议题解读、重大行政决策等解读等进行规范要求,力争形式更丰富,内容更充实,重点更明确。让人民群众“看得懂”“能明白”“信得过”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增进社会大众对政府重要文件、重大决策的理解认同。

(二)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昌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取得了一定的提升,但与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工作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足。有些警种部门对于信息公开的理解不够深刻,对信息公开范围的界定把握不准,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与公众期盼和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动公开的意识和参与度有待加强。

(三)改进措施

2024年,昌乐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强化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一是转变公开理念,全面贯彻“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指导思想,不断提高公安民警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具体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整体水平。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紧紧围绕公安机关出台的重大举措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政府网站和公安新媒体矩阵,利用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等方式,主动加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利用网站及新媒体等渠道依法及时公开警务信息,坚持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和内容。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公文发文签设置公开属性栏目,从源头上把握公文的可公开性。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定《昌乐县公安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3)》,明确公开依据、主体及公开时限,并按要求监督完成情况。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四是推进政策集中统一公开。按照县政府规章集中公开要求,做好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各项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度,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2件,其中主办人大建议18件、政协提案24件,协办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7件。截止目前,我局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均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问题均得到解决。对于所有建议、提案,均以正式文件书面答复代表、委员;对于协办的建议、提案,均以正式文件书面反馈主办单位。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3年来,我局依托政务服务网、政府官方网站、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微信矩阵等平台,积极策划、主动公开、靠前服务,扩展群众知情面,提高群众参与度,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多渠道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结合不同受众群体特点,多渠道开展公安政务信息宣传解读。期间,送教上门到广大中小学校为广大青少年宣讲禁毒知识;到农村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开展防诈骗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多渠道开展公安政务信息宣传解读,起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公安局

20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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