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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及县府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昌乐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昌乐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36-622252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立足部门职能,健全组织机构,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报纸、电视、网络等方式,主动公开涉及中心日常工作动态、政策文件、机构设置、组织管理、建议提案等信息,全年共公开政务信息56条。方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关心和支持公路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中心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管理,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公开平台建设。我中心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布信息。一是通过昌乐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信息公开。二是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杂志等方式发布信息。三是通过公告栏发布政务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分管负责人,全面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适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完善公开制度,提高公开质量,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三是强化监督机制,确保公开到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各项流程操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强化公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公路工作透明度。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参加县政府业务培训和组织集中学习等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

(二)2021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三)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努力做好以下几点:

1.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第一时间公开信息,加大科室与办公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合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时效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 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细化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着力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突出做好政府工作报告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1年,我中心未收到群众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科室职责分工,对要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扎实落实好各项公开任务,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涉及责任事项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我中心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中心党总支召开专题会议,对人大建议进行专题研究、全面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案,人大代表满意率和见面答复率均为100%,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均通过中国·昌乐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根据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有关要求,定期对有关栏目信息进行更新,为群众提供更多便捷、优质、贴心的服务。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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