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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昌乐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昌乐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36-622252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部门职能,健全组织机构,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现新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做好中国昌乐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目录内容更新工作,做到主动公开、常态化发布。全年公开政务信息56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5条,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方式公开31条。有效保障了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中心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保密审查制度,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完善主动公开目录,落实信息公开栏目责任主体,根据各项工作进展,按规范流程,对各栏目信息实施动态更新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依托“中国昌乐”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公路方面信息,及时、全面更新政府信息。二是通过融媒体形式发布信息,及时反映我中心各项工作动态。三是利用线下政府开放日加强公路信息公开,满足群众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中心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制定了工作考核办法,强化监督落实。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政务公开监督信箱等渠道,全面收集群众意见,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严肃批评,限期整改。严把信息安全保密关,进一步严格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审核,严格贯彻落实“先审查、后公开”要求,做好事前保密审查、事中流程监督、事后信息核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涉密内容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信息公开学习培训,熟悉条例规定,提高了信息公开意识,确保规范、精准发布信息。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经验,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明显提高。

(二)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

(三)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努力做好改进:一是加强中心信息公开负责科室与机关内部各科室之间的联系,及时将各科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项政府服务职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我中心未收到群众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以公开促效率、树形象,有力地推动了公路方面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我中心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人大代表满意率和见面答复率均为100%,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均通过中国·昌乐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昌乐融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务信息,提高公众对公路信息公开的知晓率。二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强化信息公开质量,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4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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