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536-623169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民众需求为导向,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

健全公开目录,加大公开力度。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推进行政执法、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截止2023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共计950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8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其他媒体公开政府信息212条。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要负责人及科室负责人解读《昌乐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常态化组织开展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组织参加《12345在线视频直播、《机关普法进行时》等栏目直播和线上互动,解读自然资源政策法规,解答群众咨询疑问

(二)依申请公开

依据上级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办法,完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规划用地及建筑工程方面。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按时办结率100%;其余3件结转2024年度办理。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1件,其中结果纠正1。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维护更新相关信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三统一”和合法性审核,确保源头合法。定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工作。严格信息发布,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制作、谁提供、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公开审查发布机制,强化对政府信息的审核增强风险意识,确保公开信息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搭建多元公开平台,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推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主流媒体等全面融合2023昌乐自然资源和规划”公众号发布142条。通过《大众日报》《闪电新闻》《潍坊日报》《昌乐日报》主流媒体刊发宣传信息70余条。

(五)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政策法规科牵头、业务科室承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建立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各科室配备一名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工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工作培训定期开展“庭审观摩+以案释法”活动,全面提高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4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0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2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2

2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2

0

0

0

0

3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照我局的职能职责和工作范围,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多渠道完善信息公开渠道,探索更加新颖的公开方式,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重点推进自然资源领域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事项的公开。二是对各业务科室政务公开负责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升工作技能,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更加及时高效。

(二)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刚性落实不够,机制运行还不够通畅。各科室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信息维护不够及时,工作有时比较被动 

2.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需要进一步提升。由于获取信息的渠道限制以及公民筛选信息的能力存在不足,导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个别信息时效性需要提高。信息公开处理中,承办业务科室往往反馈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告知答复速度较慢。

(三)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对相关业务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的调度,将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考核,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

2.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决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重大行政决策及涉及大众利益的政策文件全部通过听证会及意见征集模块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3.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和服务流程,办理过程中积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了解申请人的诉求,精准提供政府信息加强调度,督促承办业务科室提高反馈效率,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进行提速,全方位做好依申请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2023年昌乐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要求,主动更新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结率和答复率100%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政策文件宣传解读工作,推动自然资源行政决策早落地、见实效,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用好政策,近年来,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今年积极组织参加《12345在线视频直播、《机关普法进行时》等栏目直播和线上互动,宣传解读自然资源领域政策法规,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五)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

无。

 

                                                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