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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供销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昌乐县供销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我单位将于2022年1月31日前在昌乐门户网站对本报告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昌乐县供销社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6-622257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县供销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措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县供销社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及时、准确、有效的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服务“三农”、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21 年县供销社在中国·昌乐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20条。同时,县供销社还通过其他途径进行了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信息,组织管理信息,工作信息机构公开概况、本单位预决算、相关制度、工作要点、培训情况、三农服务情况、为农服务中心等。在科室调整后,第一时间更新供销社基本信息、法定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班子职责分工、下属单位信息等内容,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了更好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供销社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程序,严格了审核流程,规范了人员责任,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全面加强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更加及时规范。在本单位内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布信息。一是通过昌乐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信息公开,是县供销社发布信息的主要途径。二是通过报纸、电视等方式发布信息。三是通过公告栏发布政务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落实县供销社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责任,明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分工,落实了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办公室,配备分管领导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一名,全面负责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同时建立政务公开常效管理机制,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了各项流程操作,确保公开到位,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信息的公开不够及时、不够快的问题,加强了公开的时效性,做到政府信息随时公开。

(二)2021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途径偏少,受众面不宽。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政策新要求把握不够深不够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等。

(三)改进措施

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充分利用新媒体等途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公开形式和途径的多样化。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司的相关政策规定,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深刻把握这信息公开的新精神新变化,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全面提高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更好的为全县人民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1年,县供销社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2021年昌乐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安排,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重点做好供销社相关制度、乡村振兴服务、农产品流通、农民职业教育等各项工作的公开,全力抓好上级政策文件的落实。目前,县供销社涉及相关责任事项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县供销社协助主办单位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各一件,办结率100%,并按规定已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供销社

                                           2022年118日

 

昌乐县供销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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