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供销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昌乐县供销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昌乐县供销社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6-622257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县供销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措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途径,较好的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县供销社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及时、准确、有效的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服务“三农”、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22 年县供销社在中国·昌乐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15条。同时,县供销社还通过其他途径进行了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信息,组织管理信息,工作信息机构公开概况、本单位预决算、相关制度、工作要点、培训情况、三农服务情况、为农服务中心等。在科室调整后,第一时间更新供销社基本信息、法定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班子职责分工、下属单位信息等内容,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更好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供销社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程序,严格审核流程,规范人员责任,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全面加强保密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更加及时规范。在本单位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布信息。一是通过昌乐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信息公开。二是通过报纸、电视等方式发布信息。三是通过公告栏发布政务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落实县供销社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责任,明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办公室,配备分管领导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一名,全面负责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同时建立政务公开常效管理机制,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各项流程操作,确保公开到位,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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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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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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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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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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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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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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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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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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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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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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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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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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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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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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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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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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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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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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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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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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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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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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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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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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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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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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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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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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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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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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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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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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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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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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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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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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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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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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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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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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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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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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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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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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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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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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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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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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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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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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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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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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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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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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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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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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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机关开展的“班子树形象、队伍练内功”行动,把宣传工作渗透到日常工作中去,充分利用多种途径对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不断创新载体和形式。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及时做好供销社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加强公开时效性,做到政府信息随时公开。
(二)2022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氛围不够浓厚;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意识不强。
(三)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将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严谨细致工作流程,严格审核审查每一篇稿件、信息等资料,严把上传关,确保不出现错别字等情况。
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社上下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自觉性。一方面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每月定期进行调度,坚决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加强规范化培训学习,组织全体职工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增强主动公开意识,自觉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化。
三是及时报送政务公开信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在相关部门的组织下,积极参加各类政务新媒体相关的培训,积极收集、上传各科室的动态信息、办事流程、政策等相关信息,丰富可以公开的形式、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2年,县供销社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2022年昌乐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安排,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重点做好供销社相关制度、乡村振兴服务、农产品流通、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的公开,全力抓好上级政策文件的落实。目前,县供销社涉及相关责任事项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县供销社协助主办单位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各一件,办结率100%,并按规定已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2年来,我单位依托政务服务网、政府官方网站、潍坊供销合作网等平台,积极策划、主动公开、靠前服务,扩展群众知情面,提高群众参与度,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供销社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