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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昌乐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工作年度报告的报告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6-622145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合法权益,为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在政府信息网站开设专栏,对法规文件、组织机构、环境保护、人事信息、工作动态、重点领域以及其他政府公开信息等事项进行了及时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2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应急管理、建议提案、业务动态、组织管理、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与回应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通过微信、微博主动公开信息900多条。

1.及时公开机构概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要求,在机构改革完成后,第一时间更新机关职能、虎沟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并在政务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布。

2.按月公开空气质量与水质报告。根据相关文件及上级要求,每月在政务公开平台上公布上月的空气和水质情况,努力做到环境质量透明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引发的行政复议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昌乐分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年度任务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压紧压实责任,推进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对科室信息报送数量、考核和表彰等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不断完善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在拟制公文时必须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时间和方式等,随公文一并报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审查把关,对拟不公开的,必须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不断提升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公文的公开比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信息公开专栏昌乐环境微博、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更好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局办公室牵头,局其他科室单位参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一是实行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制定了工作考核办法,强化监督落实;二是严把信息安全保密关。进一步严格政务公开内容全流程审核,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取得、谁审查,严格贯彻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要求,做好事前保密审查、事中流程监督、事后信息核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涉密内容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2021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培训工作,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策内容的解读,提高了各业务科室对所公开信息的针对性、及时性、准确性;二是严格日常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调动各科室工作积极性,做到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二)2022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人员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三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公开。

(三)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流程及职责分工,健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提高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三是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收集、汇总、发布;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激励和责任追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2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根据《2022年昌乐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安排,扎实推动责任事项落实到位,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涉及责任事项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按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程序和要求,2022年牵头办理了2件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事项。所有建议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答复到位,走访见面率、满意率达到100%。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生态环境局通过六五环境日集中宣传活动等方式近距离与民众沟通,向他们宣传我局工作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提高了民众环保意识,拉近了民众与工作人员的关系,有效促进了我局公开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六)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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