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市县关于年度信息公开安排,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发布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建议,可与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潍坊市昌乐县宝都街道商务社区1号楼3楼西区;邮编262400;电话:0536-622145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按照市、县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深化政务服务,加强政策解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在政府信息网站开设专栏,对法规文件、组织机构、环境保护、人事信息、工作动态、重点领域以及其他政府公开信息等事项进行了及时主动公开,截至2024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引发的行政复议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管理体制,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有效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管理,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坚持以制度为保障,强化政务信息发布管理。通过“昌乐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建立了“昌乐环境”公众号“昌乐环境”微博账号,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工作情况500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实行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完善工作考核办法,强化监督落实,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人员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三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公开。

(二)2024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提高,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缺少“自选动作”;二是信息公开的有效性针对性有待加强,内容还不够丰富,形式还不够多样;三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部分人员调换比较频繁,新接手人员进入情况较慢。

(三)改进措施

2025年,昌乐分局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空气、水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管与执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举报和反馈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着力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公开实效,确保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4年,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按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程序和要求,2024年牵头办理了1件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事项。所有建议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答复到位,走访见面率、满意率达到100%。

(三)开展政务公开创新情况。2024年,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坚持正面宣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持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线上+线下”协同发力,开展了“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全国生态日”“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12次,精心制作“局长带你走进环保设施”讲解短视频,播出《日出九龙湖》《桂河湿地公园自然之美令人沉醉》等高质量宣传片两微平台推送微信500余条、发布微博5000余条,阅读总数近300万在新华网、《中国环境报》、大众新闻、闪电新闻、潍坊电视台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稿件125篇。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

(五)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六)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