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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金融工作办公室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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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昌乐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办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 述

2013年,昌乐县金融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职能,接受群众监督的桥梁纽带,加大政府信息的宣传力度,扩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使广大群众对金融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二、 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周冠峰主任为组长、徐仕京副主任为副组长的昌乐县金融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规划和安排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办公室具体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是规范公开程序,建立《金融办政务信息管理制度》,坚持专人具体负责、领导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

三是及时公开信息内容,努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3年我办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13年年底,主动公开数量1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市民可通过门户网站上的“工作动态”等子栏目查阅我办发布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我办2013年度共备案各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全年未发生关于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办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金融办制定了《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办法》,对将公开的信息,由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后,才进行公开,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公开信息的安全和保密性。单位组织对政府公开信息内容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3年,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发展趋势良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其主要表现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方法创新力度不大、监督制约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今后将继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开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一要充分发挥信息公开作用,逐步推进无纸化办公。二要不断扩展政务信息内容,及时公开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在金融工作方面的信息需要。三要严把内容审核关,坚持党性原则搞活宣传,贴近金融工作实际,贴近基层,重点宣传金融工作动态信息,宣传金融政策和法规。四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安全、保密制度,切实防止网上泄密。

八、其他情况

本报告统计表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昌乐县金融办(电话:6232480 电子邮箱:cljrzq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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