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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金融办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30
  2015年,昌乐县金融办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严格执行《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围绕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加强督促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现将我办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一、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我办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宣传,不断提高认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充分发挥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全面宣传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引导广大职工群众了解和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参与信息公开活动。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自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办始终把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为完善公开办事制度、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扎实抓好落实。为了切实加强工作的领导力度,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党组会议专门研究,专门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明确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专人具体负责。在具体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按照层层抓落实的总体思路,将各科室应承担的工作和要求加以明确,目标和任务予以分解,实行各科联动,一个窗口对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二是制度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和程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应该公开的信息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公开情况

  我办根据实际情况,针对群众关心的银行、保险、证券等相关信息及时提报县委、县政府,并作出具体的分析,通过审核后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布。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办及时参加县网络中心举办的信息公开平台和网络建设培训班,不断学习,提高工作效率。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度,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也未在公开信息专栏上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

  六、信息公开收费、减免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办的信息公开不存在收费和减免情况,属于主动公开和免费公开,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问题和下步措施

  虽然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部分科室信息公开积极性不足、人员培训力度不够大等问题。下一步,我办将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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