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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金融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30
   2014年,昌乐县金融办信息公开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严格执行《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围绕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加强督促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现将我办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一、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我办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报纸、网络等媒体作用,全面宣传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引导广大职工群众了解和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参与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我办始终把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为完善公开办事制度、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将工作任务分配给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工作,激发各科室工作积极性。

  二是制度保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和程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公开情况

  我办根据实际情况,针对群众关心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相关信息,按要求分析并作出具体研判后,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布。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办积极各种培训教育活动,不断学习,提高工作效率。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度,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也未在公开信息专栏上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

  六、信息公开收费、减免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办的信息公开不存在收费和减免情况,属于主动公开和免费公开,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问题和下步措施

  虽然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是还存在信息公开积极性不足等问题。下步,我办将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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