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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昌乐县地方金融监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昌乐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6-623248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在中国·昌乐门户网站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专栏及时公布机构职能、日常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等信息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严格审核,保证公开内容经得起审查。二是及时开展本部门相关业务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和宣传,及时动态调整。三是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培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县地方金融监管局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并按机构职能、组织管理、政策解读、工作信息等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建立索引目录,层次明确,逻辑清晰地组织和发布,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对业务工作等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公布,公开各项工作进度和流程。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并有专人具体负责信息上传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落实专人负责审查、上传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加强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对各科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激发我局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我单位在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丰富度和形式创新上存在的问题,以及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性认识不足,信息公开的意识和主动性不强的问题,目前以上问题已经得到整改。

(二)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进展,但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建设仍需加改进。在法律、互联网及相关业务领域专业人员配备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宣传力度不够,网站总体点击率偏低,工作人员水平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三)改进措施

一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积极主动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提高更新速率,改进公开方式,提升政府网站吸引力和亲和力。另一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根据《2023年昌乐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安排,扎实推动责任事项落实到位,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公开,突出疫情防控推进政务公开,抓好政策文件公开及解读,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目前,我局涉及责任事项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人大提案1件《关于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政协提案3件,我局本着“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原则开展工作,现已全部办理完成、答复到位,走访见面率、满意率达到100%。已通过中国·昌乐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本单位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

无。

 

 

                                                            昌乐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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