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县教育和体育局
昌乐县教育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0-02-15

昌乐县教育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 告

一、概述

一年来,县教育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我局成立了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同时配备了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5名。我局还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二)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开实效

1.在公开内容上注重贴近群众。县教育局在按照上级要求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如教育收费、教师招考、学校招生、学校建设、成人高考、教师职称评定等,及时在对外公开栏和网上进行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确保让社会和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2.在公开形式上注重灵活多样。围绕方便群众知情、办事、监督这一核心,通过内外公开栏、昌乐教育网、昌乐政府网站、《潍坊日报•昌乐新闻》、昌乐电视台以及编印《昌乐教育》等形式实行政务公开。此外积极参加昌乐电视台“政务阳光会客厅”栏目,与群众直接对话,接受群众的咨询,就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进行政策解答,并现场回答了群众的提问,认真答复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完善各种制度,加强保密管理

1.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

2.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3.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0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67条,其中网站公开信息10条,其它形式公开57条。200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四个类别。其中机构职能分局机关科室分工;政策法规分高考招生、学生资助;规划计划分招生计划;业务工作分教师招考、教育工作要点、作业改革、职称聘任、中考招生、教学能手评选、校园安全、教育收费、教育督导等。

2.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载体建设情况。在局办公楼前开设了政务公开栏,将我局职能范围的一些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组织机构等信息对外公布;此外,我局还印制了教育服务指南,将办理项目、所需的基本材料及文件、登记程序、办理时间、办理时限、注意事项等印制在服务指南上,放在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便于服务对象了解办事程序。坚持以昌乐教育信息网和局政务公开栏橱窗并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在昌乐政府网同步公开有关教师招考、教师录用等相关信息,充分利用相关媒体,加大对政务信息、工作动态的提报力度,将部门相关信息广泛向社会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2009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2.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09年度,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3.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09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工作进展不平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不够健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等薄弱环节。2010年,我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健全机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机制,全面推进教育系统的信息公开,大力规范各单位面向社会的办事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1.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建设,努力形成完整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继续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

2.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

3.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渠道,为公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0一0年二月十五日


打    印】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