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县教育和体育局
昌乐县教育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附件
时间:
附件1

附件2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填写

填报单位(盖章)昌乐县教育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233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14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36

3.业务公开信息

166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0

5.财务预决算信息

0

6.招标采购信息

17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0

九、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其中:1.纸质文档

0

2.电子文档

0

十、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6

其中:1.全职人员

0

2.兼职人员

6

十一、组织学习培训活动数

2

十二、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6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起到重要的服务作用。在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昌乐县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务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具体思考、策划、安排该项工作的全面推进。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及落实情况。逐步建立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制定了一系列的配套制度,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等, 保证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规范和重塑信息公开的业务流程。按照县政府有关要求,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二是发挥局政务公开栏、县内有关新闻媒体、市县相关门户网站的作用,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3个。在昌乐教育(www.cledu.net)、昌乐县教育局(jyj.changle.gov.cn)、中国·昌乐门户网站、潍坊市政府采购网等设立信息公开栏进行信息的发布与查询。

(四)加强监督考核,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设立了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电话和意见信箱,建立评议考核制度。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部门行风评议的范围,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

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相关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方面缺乏定期培训,对相关法律法规把握不够准确;二是公开的形式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三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部分类别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加大相关人员的考核和培训力度,促进有关领导和操作人员责任意识的改进以及工作水平的提升,争取在新的一年里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单位负责人:赵长忠 填表人:吴宝刚 联系方式:6221975 填表日期:2013年2月5日


打    印】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