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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教育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19

昌乐县教育局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意见,现编制本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 日止。

一、概述

推行信息公开是推进政务公开、化解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风行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客观需要。基于上述认识,县教育局重点做好健全组织机制、丰富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等方面的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成立了局主要领导牵头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根据各科室职能划分,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其中,教育局办公室承担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中心和电教站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网络安全保障。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明确1名联系人,具体做好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依规公开,确保不遗留不交叉。

(二)规范程序,丰富内容。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并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公开。除按规定在县政府网、昌乐教育网公开信息外,还与新闻媒体保持密切联系,保证有价值的信息能及时向社会大众公开。

一是规范程序。完善信息发布过程化管理,规范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发布的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实现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

二是丰富内容。县教育局在“昌乐县教育局网站”(http://jyj.changle.gov.cn)和“昌乐教育”(http://www.cledu.net)网站上集中公开了为学校、学生、教师、公民、法人服务的政府信息。如:社会办学、招标采购、投诉建议;学生的入学、转学、招生考试、帮困助学、规范办学;教师资格、师德考评、人员流动等政策依据、操作办法等。

三是提高效率。为能及时、认真地接待处理各种查阅、咨询等情况,局办公室每日至少打开网站中事件管理页面6~8次,及时接收群众的电子邮件;每日登陆昌乐民声网后台,及时签收处理群众的咨询、投诉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尽快给予答复,咨询类信息3个工作日,投诉类、建议类、反馈类信息5个工作日。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为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及时成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昌乐县教育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实施步骤。

(二)完善公开渠道,落实信息发布。

根据省、市、县的工作安排,在已建立的中国·昌乐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时录入公开信息,发挥信息公开共享平台的作用。

(三)建立信息发布机制。

确定了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采集、发布程序,落实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分管领导把关审查,确保了专栏信息的更新和维护。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四)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逐项对照工作职责和工作情况,对涉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认真梳理,逐条细化教育相关信息的采集、编制、管理、审核、公开等工作内容,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并使之常态化。我局需公开的信息通过保密审查、合法性审查后,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进行录入。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局在中国·昌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共公开公告信息52条。

(五)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检查从严、监督从严,以检查信息内容完整性、内容规范性及内容更新及时性等方面情况为重点,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不断推进,不断有新突破。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积极做好信息反馈和材料上报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相关《条例》和《规定》,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本年度共主动公开信息共605条。其中,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5条,政策法规类信息56条,业务公开信息523条,招标采购信息21条。

2. 主动公开信息类别:公开目录共分10个大类别,包括工作机构、政策文件、党建工作、教育督导、学校动态、基础教育、教学教研、办事指南、招生考试、招标采购。

3. 信息公开的形式及情况:以昌乐县教育局网站(http://jyj.changle.gov.cn)和昌乐教育(http://www.cledu.net)为主要信息公开平台,并在昌乐门户网站(http://www.changle.gov.cn)开辟相关信息公开专栏,2013年共公开各种政府信息605条,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约18.3万人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

1.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本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件。2013年度收到书面信息公开申请表0份。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内部报告等,主要原因是这些信息属于内部工作。

2.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尚未对此进行收费。

3.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

1.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保密审查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57号)精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及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保密审查的日常工作,对拟公开的公文、信息是否涉密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领导班子在做好保密审查带头作用的同时,时时开展保密法规、政策宣传,不定期对单位保密审查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保密审查工作的落实。

2. 制定了《昌乐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昌乐县教育局保密工作管理规定》、《计算机使用保密管理工作制度》、《昌乐县教育局互联网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全局保密工作各个环节,尤其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审查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审查范围、原则、程序、要求、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使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负责。在实际工作中,各科室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保密和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公室坚持做到严格把好审查关,防止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公开,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和坚持“一事一审”的原则,保证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至今为止,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没有发生泄密事件。

3. 严格实施有关计算机网络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加大保密审查力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由报送信息科室负责人审核并报信息发布中心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审批后,由信息发布中心及时登记,负责发布。经审查,截止目前,我局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未发现涉密信息。

4. 抓好门户网站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和文件的管理。我局设立了信息发布中心,要求由信息发布中心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计算机的管理工作,防止涉密信息上网,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了对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经审查,到目前止,上网公开的信息符合保密规定,未发生门户网站泄密事件。

5. 严格加强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我局现用网络有两类,一类为连接互联网,一类为连接县财政专网,其中我县将财政专网设为涉密网络。我局共有2个科室接入县财政专网,其中有2台涉密计算机,涉密计算机上不处理文件信息资料,不使用移动存储介质,不使用无线设备,严禁与非涉密计算机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我局共有非涉密计算机34台,未存储、处理拟公开的文件信息资料,至今,我局计算机网络未发生泄密事件。

6. 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57号),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要求融入各科室业务工作之中。同时,按要求组织涉秘和保密有关人员参加有关保密培训班,提高涉密人员素质。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提高了全局人员在推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中保密意识和自觉执行保密法规、规定的自觉性。

六、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教办〔2011〕15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潍教办字〔2013〕18号)要求,2013年,县教育局指导所辖中小学及时公开信息,积极为中小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创造条件。通过集中学习、远程教学、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开展中小学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各中小学建立健全校长直接领导、专人或机构具体承担、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学校校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行办事公开。

各中小学将主动公开的信息以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公开:

(一)学校网站(或本地教育门户网站);

(二)校务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

(三)服务指南、招生简章、收费公示卡、致家长信等;

(四)校园广播、电视、校报校刊等;

(五)校长信箱、咨询投诉电话、手机短信等;

(六)座谈会、咨询会、新闻发布会等;

(七)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中小学积极加强学校网站建设,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实现学校信息网上公开,以便于社会公众查询。尚不具备单独设立学校网站条件的,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网站公开信息。

中小学将与学生有关的基本制度规定进行汇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发放,或通过召开家长会、发送书面通知、信函等方式将重要信息告知学生家长。对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通过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教职工大会、学生家长会、家长委员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2013年,评选出一系列优秀学校网站,如昌乐一中、昌乐二中、昌乐外国语学校、昌乐育才双语学校等网站。

七、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2014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总结经验,整改问题,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丰富形式、拓展内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向深度发展。 推进教育行政部门与公众的互动,继续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建设,整合资源数据共享。加强对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基层学校“校务公开”的指导,全面推进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与学校校务公开网上标准化建设。

2. 围绕热点、结合重点,积极丰富便民服务事项和形式。进一步推进教育类办事项目的公开,梳理与公共服务相关的办事项目,合理分类,积极提供网上办事项目和办事指南。为公众提供规范、快捷的服务。推进教育系统办事项目的公开,逐步推进办事公开工作向学校延伸。

3. 加强整合、积极开发,进一步拓展教育信息源。积极整合本县教育类优质信息资源,逐步实现教育行政部门、本局直属单位网站所涉教育公共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加强本局教育信息资源向各基层学校的延伸。

4. 加强网站建设,进一步拓展网站的信息服务功能,探索信息公开“三环节” (网上受理、办事过程查询和结果反馈)的操作模式,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综合效益。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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