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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教育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20

昌乐县教育局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意见,现编制本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至20151231 日止。

一、概述

推行信息公开是推进政务公开、化解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风行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客观需要。基于上述认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2)和潍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方案〈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通知》的要求,县教育局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强化公开保障,拓宽公开渠道,依法规范操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成立了局主要领导牵头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根据各科室职能划分,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其中,教育局办公室承担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中心和电教站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网络安全保障。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明确1名联系人,具体做好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依规公开,确保不遗留不交叉。

(二)规范程序,丰富内容。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并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公开。除按规定在县政府网、昌乐教育网公开信息外,还与新闻媒体保持密切联系,保证有价值的信息能及时向社会大众公开。

一是规范程序。制定了《昌乐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昌乐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昌乐县教育局保密工作管理规定》、《计算机使用保密管理工作制度》、《昌乐县教育局互联网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完善信息发布过程化管理,规范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发布的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实现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

二是丰富内容。县教育局在昌乐县教育局网站昌乐教育网站上集中公开了为学校、学生、教师、公民、法人服务的政府信息。如:社会办学、招标采购、投诉建议;学生的入学、转学、招生考试、帮困助学、规范办学;教师资格、师德考评、人员流动等政策依据、操作办法等。

三是提高效率。为能及时、认真地接待处理各种查阅、咨询等情况,局办公室每日至少打开网站中事件管理页面68次,及时接收群众的电子邮件;每日登陆昌乐民声网后台,及时签收处理群众的咨询、投诉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答复,咨询类信息3个工作日,投诉类、建议类、反馈类信息5个工作日。

四是规范信息公开渠道。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渠道,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自201611日起,昌乐县教育局门户网站迁移至新站点

 

 

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县教育局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政策解读、互动交流。除按规定在县政府网、昌乐教育网公开信息外,还与新闻媒体保持密切联系,保证有价值的信息能及时向社会大众公开。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信息,一是在县教育局网站昌乐教育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第一时间发布,像中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等重要信息,还专门制作了醒目的浮标指引,方便大家在最短时间内获取信息。二是依托县教育惠民服务中心和昌乐民声网,开设网上咨询、电话咨询、现场咨询等三种便民互动沟通平台,方便群众咨询。三是昌乐县教育局网站昌乐教育网站上集中公开了为学校、学生、教师、公民、法人服务的政府信息。如:社会办学、招标采购、投诉建议;学生的入学、转学、招生考试、帮困助学、规范办学;教师资格、师德考评、人员流动等政策依据、操作办法等。

2015年,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920次(主要通过民声网、政府网站),举办发文发布会3次。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县教育局从加强组织领导、构建网络、完善制度入手,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县、镇、校三级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和网络,着力构建大信息服务格局,不断满足群众的多样化、个性化教育服务需求。确定了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采集、发布程序,落实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分管领导把关审查,确保了专栏信息的更新和维护。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建设。坚持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不断加大建设维护和更新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功能,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渠道,今年以来,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本年度共主动公开信息共1436条。其中,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6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04条,业务公开信息1046条,招标采购信息22条。2015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30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8件。

 

二是明确责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为了更好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制度、考核制度、社会监督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推动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

三是规范程序,及时丰富更新内容。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并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公开。除按规定在县政府网、昌乐教育网公开信息外,还与新闻媒体保持密切联系,保证有价值的信息能及时向社会大众公开。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信息,一是在县教育局网站昌乐教育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第一时间发布,像中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等重要信息,还专门制作了醒目的浮标指引,方便大家在最短时间内获取信息。二是依托县教育惠民服务中心和昌乐民声网,开设网上咨询、电话咨询、现场咨询等三种便民互动沟通平台,方便群众咨询。三是昌乐县教育局网站昌乐教育网站上集中公开了为学校、学生、教师、公民、法人服务的政府信息。如:社会办学、招标采购、投诉建议;学生的入学、转学、招生考试、帮困助学、规范办学;教师资格、师德考评、人员流动等政策依据、操作办法等。

四是梳理完善部门责任清单根据全县统一部署,经县编办审核,我局认真梳理完成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共查阅法律法规规章113部,纳入主要职责事项11项、职责边界事项4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11项、公共服务事项6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相关《条例》和《规定》,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本年度共主动公开信息共1436条。其中,其中,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6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04条,业务公开信息1046条,招标采购信息22条。

2. 主动公开信息类别:公开目录共分10个大类别,包括工作机构、政策文件、教育惠民、教育督导、学校动态、基础教育、民办学校、办事指南、招生考试、招标采购。

3. 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以昌乐县教育局网站和昌乐教育为主要信息公开平台, 2015年共公开各种政府信息1436条,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约24.8万人次。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渠道,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自201611日起,昌乐县教育局门户网站迁移至新站点

 

 

六、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本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件。2015年度收到书面信息公开申请表0份。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内部报告等,主要原因是这些信息属于内部工作。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尚未对此进行收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

1.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保密审查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57号)精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及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保密审查的日常工作,对拟公开的公文、信息是否涉密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领导班子在做好保密审查带头作用的同时,时时开展保密法规、政策宣传,不定期对单位保密审查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保密审查工作的落实。

2. 制定了《昌乐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昌乐县教育局保密工作管理规定》、《计算机使用保密管理工作制度》、《昌乐县教育局互联网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全局保密工作各个环节,尤其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审查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审查范围、原则、程序、要求、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使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负责。在实际工作中,各科室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保密和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公室坚持做到严格把好审查关,防止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公开,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和坚持一事一审的原则,保证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未发生泄密事件。

3. 严格实施有关计算机网络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加大保密审查力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由报送信息科室负责人审核并报信息发布中心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审批后,由信息发布中心及时登记,负责发布。经审查,截止目前,我局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未发现涉密信息。

4. 抓好门户网站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和文件的管理。我局设立了信息发布中心,要求由信息发布中心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计算机的管理工作,防止涉密信息上网,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了对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经审查,到目前止,上网公开的信息符合保密规定,未发生门户网站泄密事件。

、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教办〔201115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潍教办字〔201318号)要求,2015年,县教育局指导所辖中小学及时公开信息,积极为中小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创造条件。通过集中学习、远程教学、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开展中小学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各中小学建立健全校长直接领导、专人或机构具体承担、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学校校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行办事公开。

各中小学将主动公开的信息以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公开:

(一)学校网站(或本地教育门户网站);

(二)校务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

(三)服务指南、招生简章、收费公示卡、致家长信等;

(四)校园广播、电视、校报校刊等;

(五)校长信箱、咨询投诉电话、手机短信等;

(六)座谈会、咨询会、新闻发布会等;

(七)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中小学积极加强学校网站建设,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实现学校信息网上公开,以便于社会公众查询。尚不具备单独设立学校网站条件的,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网站公开信息。

中小学将与学生有关的基本制度规定进行汇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发放,或通过召开家长会、发送书面通知、信函等方式将重要信息告知学生家长。对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通过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教职工大会、学生家长会、家长委员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2015年,根据各学校信息公开更新情况评选出一系列优秀学校网站,如昌乐一中、昌乐二中、昌乐及第中学、昌乐外国语学校、昌乐育才双语学校等网站。

 

十一、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和宣传形式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2016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总结经验,整改问题,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丰富形式、拓展内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多元化发展。 推进教育行政部门与公众的互动,借助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进一步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建设,整合资源数据共享。

2. 围绕热点、结合重点,积极丰富便民服务事项和形式。进一步推进教育类办事项目的公开,梳理公开部门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为公众提供规范、快捷的服务。

3. 加强整合、积极开发,进一步拓展教育信息源。积极整合本县教育类优质信息资源,逐步实现教育行政部门、本局直属单位网站所涉教育公共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加强本局教育信息资源向各基层学校的延伸。

4. 加强网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展互联网媒体的信息服务功能。借助门户网站、民声网、微信、微博等平台,探索信息公开的多元化模式,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综合效益,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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