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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9

一、总体情况

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办发〔201915)、《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潍政办字〔2019〕7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办厅函〔201851号)、县府办《关于印发昌乐县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2019年度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强化公开保障,拓宽公开渠道,依法规范操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昌乐门户网站(http://www.changle.gov.cn/CLXXXGK

)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昌乐县一中街1号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邮编:262400,电话:0536-6221975,电子邮箱:cljyjwj@wf.shandong.cn

(一)主动公开情况

规范程序,丰富内容。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并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公开。除按规定在“中国昌乐”门户网站公开外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保证有价值的信息能及时向社会大众公开。

决策公开方面。制定了《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互联网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完善信息发布过程化管理,规范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实现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

管理和服务公开方面。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及时更新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教育和体育局“中国·昌乐”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国·昌乐”网站“教育和体育局”专栏、“昌乐政务服务中心网站”等集中公开了为学校、学生、教师、公民、法人服务的政府信息。如:社会办学、招标采购、学校建设、投诉建议;划片招生考试政策、学生资助、规范办学;教师资格、师德考评、校车管理等政策依据、操作办法等。

 

 

执行和结果公开方面。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每日至少打开网站中事件管理页面6~8次,及时接收群众的电子邮件和依申请事项,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每日登陆昌乐民声网、潍坊市政务服务热线后台,及时签收处理群众的咨询、投诉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答复,咨询类信息3个工作日,投诉类、建议类、反馈类信息5个工作日。积极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及时发布全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19年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牵头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共9件;牵头办理的政协提案共23件,协办6件。主要涉及:幼儿园配套建设、学前教育普惠性发展、学生安全、民办教育规范发展、青少年健康教育、课业负担、学校特色化发展,校外辅导机构治理、新教师招考及教师队伍管理、学生多元课程设置等10个方面。在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续复续办过程中,及时将未办结事项进展情况通报沟通,针对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督办力度,做好沟通解释,并将办理情况主动公开。2019年,共公开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及答复意见共47件。

重点领域公开方面。2019年,县教育和体育局指导所辖中小学及时公开信息,积极为中小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创造条件。通过集中学习、远程教学、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开展中小学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各中小学建立健全校长直接领导、专人或机构具体承担、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学校校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行办事公开。

1.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提升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2.行政执法公示。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在行政执法公示栏目,公开了《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意见 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监督和投诉渠道》《县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职责 》《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 》等事前公开信息,公示内容、统计年报等事后公开信息。2019年,公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8条。

3.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做好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方面的信息公开,公开县域幼儿园布局建设规划、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幼儿园办园评估结果和义务教育学校名录、招生方案、招生结果等方面的信息。2019年,共发布各类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470余条。

4.公共企事业单位(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围绕群众关心关切,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教育领域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更新调整昌乐县中小学相关信息,主要围绕学校招生管理、财务信息、经费管理、教学科研四个方面,及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2019年,共公开相关信息17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完善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途径、流程等,根据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环节标准和责任分工,在法定时限内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答复。2019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书面申请0件,网上申请3件,均已按照申请人要求,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依法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保密审查。严格落实“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要求,全面加强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每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专项检查,确保信息发布合法合规。

二是严格单位文件管理制度。单位件信息在起草拟稿、印发发布、阅读传达、签收保管、清退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严格落实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知悉范围并做好登记。要求机关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件管理有关规定,局办公室负责进行督查检查。

三是严格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审查审批。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的技术维护和信息发布,具有互联网站信息发布权限的科室均填写《昌乐教育和体育局互联网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单》,所有上传材料须经严格审查后方可发布,确保公开信息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昌乐教育信息公开网上平台建设。依托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及时准确发布昌乐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信息,并有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发布工作。重点内容包括:国家、省、市教育政策法规文件、教育动态、通知公告、政务公开、教学教研、督查督办、学前教育、教师文苑、学生才艺等相关版块内容。

 

二是积极利用新媒体公开。及时推送使用“昌乐教育”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教育领域动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截止2019年12月底,昌乐教育微信公众号关注用户数约计5.2万,年度内发布图文消息286期共788篇,累计阅读量达到316万余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教育系统政务公开责任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配备了1名办公室人员作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统筹安排、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人员专人实施的工作机制,构建起上下协调、沟通畅顺的教育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转。

二是强化培训机制。2019年5月,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办公室负责同志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力做好学校教育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提高效率。为能及时、认真地接待处理各种查阅、咨询等情况,局办公室每日至少打开网站中事件管理页面6~8次,及时接收群众的电子邮件和依申请事项,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每日登陆昌乐民声网、潍坊市政务服务热线后台,及时签收处理群众的咨询、投诉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答复,咨询类信息3个工作日,投诉类、建议类、反馈类信息5个工作日。

(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县教育和体育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政策解读、互动交流。除按规定在中国昌乐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外,还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保证有价值的信息能及时向社会大众公开。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信息,一是在网站政务公开”和“通知公告”栏目,第一时间发布,像中考、义务教育划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教育督导、全面改薄等重要信息,还专门制作了专题专栏,方便大家及时获取信息。二是依托县教育惠民服务中心昌乐民声网、昌乐教育之声,开设网上咨询、电话咨询、现场咨询等三种便民互动沟通平台,方便群众咨询。三是中国·昌乐”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教育和体育专栏集中公开了为学校、学生、教师、公民、法人服务的政府信息。

2019年,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325次(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等),举办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5,全年公开政务信息356条。2019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10

2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68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37

0

行政强制

0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0 

 73327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渠道需进一步拓宽;四是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总结经验,整改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丰富形式、拓展内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多元化发展。推进教育行政部门与公众的互动,加强文件政策解读,重点借助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一步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建设,整合资源数据共享。

2. 围绕热点、结合重点,积极丰富便民服务事项和形式。通过开展重点热点事项民众调研、文件政策事前征求意见等方式,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教育民生事项和教育类办事项目的公开,重新梳理公开机构改革后的部门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为公众提供规范、快捷的服务。

3. 加强整合、积极开发,进一步拓展教育信息源。积极整合本县教育类优质信息资源,逐步实现教育行政部门、局直属单位网站所涉教育公共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加强本局教育信息资源向各基层学校的延伸。

4. 加强网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展互联网媒体的信息服务功能。借助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民声网等平台,探索信息公开的多元化模式,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综合效益,提升群众满意度。

5. 结合市县和本部门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并建立任务落实台帐,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教办〔2011〕1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20号)及省市教育部门有关要求,2019年,县教育和体育局指导所辖中小学及时公开信息,积极为中小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创造条件。通过集中学习、远程教学、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开展中小学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各中小学建立健全校长直接领导、专人或机构具体承担、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学校校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行办事公开。

各中小学将主动公开的信息以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公开:

(一)学校网站(或本地教育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

(二)校务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

(三)服务指南、招生简章、收费公示卡、致家长信等;

(四)校园广播、电视、校报校刊等;

(五)校长信箱、咨询投诉电话、手机短信等;

(六)座谈会、咨询会、新闻发布会等;

(七)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中小学积极加强学校网站建设,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实现学校信息网上公开,以便于社会公众查询。尚不具备单独设立学校网站条件的,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网站公开信息。

中小学将与学生有关的基本制度规定进行汇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发放,或通过召开家长会、发送书面通知、信函等方式将重要信息告知学生家长。对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通过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教职工大会、学生家长会、家长委员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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