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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4

2023年,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流程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全面完成各项信息公开任务。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昌乐门户网站(http://www.changle.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昌乐县一中街1号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邮编:262400,电话:0536-6221975,电子邮箱:cljyjwj@wf.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以门户网站为基础,并结合“昌乐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媒体,及时、权威、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公开实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规范程序,丰富内容。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力监督四个原则,保证有价值的信息能及时向社会大众公开。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40余条,其中通过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571篇,2023年,县教育和体育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20件,协办件11件,办复率100%。及时交办、定期调度、续办续复、规范答复,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结果20条,各类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60余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854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书面申请0件,网上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为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根据各科室职能划分,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布和管理;机关其他科室提供职能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依规公开,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具有互联网信息发布权限的科室均填写《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互联网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单》,所有上传材料须经严格审查后方可发布,确保公开信息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

1.强化昌乐教育信息公开网上平台建设。依托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及时准确发布昌乐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信息,并有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发布工作。

2.积极拓展新媒体公开。2023年度内累计制作发布昌乐教育公众号221期571篇,阅读量超220余万次,“昌乐教育”公众号累计关注用户数约计14.4万余人,成为学校师生、家长群众知晓教育政策、了解教育动态的重要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教育系统政务公开责任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配备了1名办公室人员作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统筹安排、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人员专人实施的工作机制,构建起上下协调、沟通畅顺的教育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转。

2.抓好队伍培训。2023年6月9日,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办公室负责同志和各科室有关同志召开全县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及信息宣传工作培训会议,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全力做好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整体效果。二是加强业务科室、有关单位的衔接沟通,实现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无缝衔接,确保教育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二)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在报送信息时往往不够及时,缺少积极主动性。二是有些栏目的内容可再完善,数据可再补充,例如“义务教育”“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等栏目;三是有些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三)改进措施

1.加强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时效性;

3.持续强化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建设。持续加强对各学校政务公开业务考核和指导,学习对标先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水平整体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县教育和体育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未收信息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形成责任分工表,将责任具体到科室及责任人,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工作不打折扣落实到位。目前,县教育和体育局涉及责任事项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县教育和体育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20件,协办件11件,办复率100%。及时交办、定期调度、续办续复、规范答复,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组织我县中小学在昌乐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对我县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相关信息梳理、审核和公开发布,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水平。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

无。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23年,县教育和体育局指导所辖中小学及时公开信息,通过集中学习、远程教学、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开展中小学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各中小学建立健全校长直接领导、专人或机构具体承担、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学校校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各中小学将主动公开的信息以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公开:

1.学校网站(或本地教育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

2.校务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

3.服务指南、招生简章、收费公示卡、致家长信等;

4.校园广播、电视、校报校刊等;

5.校长信箱、咨询投诉电话、手机短信等;

6.座谈会、咨询会、新闻发布会等;

7.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中小学积极加强学校网站建设,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实现学校信息网上公开,以便于社会公众查询。尚不具备单独设立学校网站条件的,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网站公开信息。

中小学将与学生有关的基本制度规定进行汇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发放,或通过召开家长会、发送书面通知、信函等方式将重要信息告知学生家长。对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通过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教职工大会、学生家长会、家长委员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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