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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林业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8-03-20
 

2017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方便快捷地了解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动态等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我局大力推行林业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林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林业行政管理行为,畅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公众沟通的渠道,努力使信息公开成为依法行政、依法治林的一项基本制度,信息公开得到较好执行,提高了办事效率、转变了工作作风、改善了机关形象,有力促进了机关自身建设,林业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站科室负责人及信息公开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了林业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制度化。二是完善规范工作制度。为贯彻落实林业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有序推进林业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了信息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我局进行现场查阅。进一步完善现有规章制度,逐步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内部约束机制、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管理。我局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凡拟公开的信息均须局办公室审核,分别报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签后方可公开。同时,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时限,保证信息的时效性,确保按时、按要求、按质量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我局没有制发规范性文件,因此,没有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 也就没有主动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回应解读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公众关注的热点或重大舆情,因此,没有解读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17年,我局没有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不存在政府信息回应解读情况。

六、行政复议情况。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行政复议。

七、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行政诉讼。

八、被举报投诉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举报和投诉。

九、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情况。2017年,我局没有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

十、政府信息查阅点数设置、接待人数情况。目前,我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1个,设在局办公室,配备兼职人员3名,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由局办公经费列支,2017年共列支经费3000余元,主要用于信息公开电脑维护。2017年,没有人员向我局政府信息查阅点查阅政府信息。

2017年,虽然我局按照相关要求,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但与县政府要求、与广大市民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重点加强对《条例》以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依法要求公开的内容,全部上网公开。二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三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全面开创林业信息公开工作新局。

特此报告。

 

 

                                                                              昌乐县林业局

                                                                              2018年3月12日


 昌乐县林业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1

九、政府信息查阅点接待人数

0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3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3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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