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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林业局关于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5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大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到位。我局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重要内容,作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的重要举措,明确局机关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要求各站(科室)进一步协助、配合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开展工作。

(二)坚持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按照林业工作实际,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制定《林业局机关制度汇编》,认真落实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考核、监督等规定制度,确定岗位职责,明确投诉举报方式。

(三)突出重点内容抓好政务公开。一是制定权力清单。依照简政放权和便民高效原则,更好发挥林业部门服务群众职能,明晰权力清单,简化办事流程,制定林业各项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明确行政许可的名称、法律依据、程序及办结时限等,并通过林业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网站对外公开。二是以林业门户网站为平台,做好林业工作信息公开。按照林业工作实际,重点公开造林绿化、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林业产业等工作,确保群众了解全县林业动态,维护林农利益。同时,加强推进机关内部公开,及时公开财务、人事任免、考核奖惩等信息。三是多渠道开展信息互动工作。局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外,开通民声网,拓宽信息交流互动渠道,及时为林农答疑解惑,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严格遵守“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了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过程中每个人员的具体责任。政府信息在公开前,经分管领导保密审查批准后才进行公开;单位文件资料落实专人接收存档,严格网上保密报送制度,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了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万无一失。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8年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没有出现与林业领域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我局通过政务网、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多种平台积极公开政务信息,大力宣传全县造林绿化、森林防火等林业发展动态,2018年,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0余条。

五、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8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办理政协提案2件,办理结果均按照要求进行了公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2018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引导力度不够,氛围不够浓厚;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力量薄弱,内容更新不及时。下一步,局机关要强化思想认识,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路,充实完善公开信息内容,提升工作效率,及时公布有关林业信息,提高政务信息知晓率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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