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昌乐县林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36-622265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中国·昌乐”门户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昌乐日报、潍坊日报爱昌乐客户端学习强国等媒介和平台,及时公开造林绿化、生态修复、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林长制等林业业务工作及时公开干部人事任免、财务预算决算等信息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共受理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按照要求及时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遵守“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了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过程中每个人的具体职责二是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宣传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及时公开林业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要通过“中国·昌乐”门户网站、昌乐日报、潍坊日报爱昌乐客户端学习强国媒介和平台公开林业有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林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分管负责人,全面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各站(科、室)配合与协助,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适时规范有序发布政务公开信息。二是坚持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落实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确定岗位职责,明确投诉举报方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1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1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2020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及时更新林业工作动态二是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二)2021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制度不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核、督促推进、考核检查等工作制度不健全;二是信息公开服务的便民性需要提高。

(三)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组织制定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核、督促推进、考核检查等工作制度;二是提高信息公开服务的便民性,丰富面向社区、农村等群众的信息服务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1年,县林业发展中心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2021年昌乐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安排,及时公开造林绿化、生态修复、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林长制等林业业务工作,及时公开干部人事任免、财务预算决算等信息,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县林业发展中心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均按照要求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主动进行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林业发展中心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