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编制并公布昌乐县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昌乐县林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36-622265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单位充分利用爱昌乐、昌乐日报、潍坊日报等媒介平台,重点公开造林绿化、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林长制等业务工作,对干部人事任免、考核奖惩、财务预算决算等信息也主动及时公开。2024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条,其中财政信息4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单位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及政策,及时公开林业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要通过昌乐县政府门户网站、爱昌乐平台、昌乐日报及公告栏等方式公开林业有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日常工作来抓,明确机关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加强各站(科、室)配合与协助,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确保林业信息公开规范有序。二是坚持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确定岗位职责,明确投诉举报方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做到及时公开。

(二)2024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4年,县林业发展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公开范围不够广泛,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对相关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不够严格,需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

下步,县林业发展中心将继续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各站(科、室)协调机制,务求信息公开发布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4年,县林业发展中心未收取任何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时公开财务预算决算信息,围绕造林绿化、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林长制等林业重点工作,及时公开工作进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县林业发展中心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林业发展中心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