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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民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08

昌乐县民政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特编制2014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狠抓落实,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最为关注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快推进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了依法规范、及时有效、真实准确。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配备了4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完善了政府统一平台的建设。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制度

我局认真落实《条例》有关规定,修订了《昌乐县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和相关配套制度。多次组织各科室处所召开会议,就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研究和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对民政事业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将信息分为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并将应主动公开信息的相关资料在信息公开平台上予以公布。

(三)严格信息公开工作程序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经办人提出,业务科室初定,经政府信息公开主管科室初审,统一上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开。坚持领导办公审理制度,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及培训

我局利用集体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熟知熟记,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11条、政策法规类15条、规划计划类11条、业务工作类94条、统计数据类6条。

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为门户网站、电视报刊、文件送达、政务公开栏、信息简报等渠道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对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确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保密审查,明确责任,细化职责,并配备了既懂业务又懂保密的专门人员负责。确定了定密责任人,严格按程序做好秘密事项的拟定、审核、报批工作。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监督检查工作,并严格考核,未发生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4年,我局组织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了信息公开的领导机构,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专栏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所属事业单位信息按程序及时公开。

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宽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1、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根据形势发展,努力增加公开渠道,做到形式灵活,方便群众。

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有关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严格执行《条例》和《办法》规定,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申请人。

(三)附表

 

 

二O一五年一月八日

 

 

 

 

附件2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填写

填报单位(盖章):昌乐县民政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137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11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15

3.业务公开信息

94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11

5.财务预决算信息

6

6.招标采购信息

0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0

九、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其中:1.纸质文档

0

2.电子文档

0

十、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4

其中:1.全职人员

3

2.兼职人员

1

十一、组织学习培训活动数

10

十二、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33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描述本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并对申请情况等有关指标作同比分析,对其中发生明显变化的指标进行具体分析。重点对公众关注点以及答复处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作出说明,对其中难以判断是否属于免予公开的案例进行举例说明,并对本部门处理不满的申诉案件作相应的跟踪记录,可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

 

 

 

 

 

 

 

 

 

 

 

 

 

 

 

 

 

 

 

 

 

 

 

 

 

 

 

 

 

 

单位负责人:刘瑞刚 填表人:刘思建 联系方式:6221883 填表日期: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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