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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31

昌乐县民政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我考核情况、统计情况和年度报告的通知》、和《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报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情况和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特编制2015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狠抓落实,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最为关注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快推进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了依法规范、及时有效、真实准确。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配备了4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完善了政府统一平台的建设。截至201512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制度

我局认真落实《条例》有关规定,修订了《昌乐县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和相关配套制度。多次组织各科室处所召开会议,就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研究和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对民政事业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将信息分为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并将应主动公开信息的相关资料在信息公开平台上予以公布。

(三)严格信息公开工作程序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经办人提出,业务科室初定,经政府信息公开主管科室初审,统一上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开。坚持领导办公审理制度,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及培训

我局利用集体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熟知熟记,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针对我县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我局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在局门户网站建立专题专栏宣传民政,并及时为群众解惑。

(二)整合交流互动平台,将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整合到昌乐县民声网,全年共答复262件,答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答复解决。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同时,加大对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一)社会救助公开情况:2015年我县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4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900元提高到33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5400元提高到5600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000元提高到4200元,新标准自2015101日起执行。发文当日,县局及时将信息在局网站予以公开。

(二)双拥优抚安置公开情况:一是加强双拥工作。我县于7月份顺利迎接了“全省双拥模范城”的检查考评,考评成绩在全市名列前茅。二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为2255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2056万元,为60周岁以上退伍老兵发放生活补助391万元,为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发放生活补助26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提高到14575元,为518户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798万元。

(三)社会福利工作公开情况:一是保障孤儿65名、困境儿童17名、城市“三无”人员3名、精简退职老职工19名,发放生活补助75万元。二是实施9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生活津贴制度,为2144人发放生活津贴196万元。三是实施低保、五保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为370人发放护理补贴26万元。四是实施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制度,为4300人办理基本殡葬费减免,减免费用410万元。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1512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2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11条、政策法规类15条、规划计划类11条、业务工作类97条、统计数据类6条。

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为门户网站、电视报刊、文件送达、政务公开栏、信息简报等渠道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5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对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确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保密审查,明确责任,细化职责,并配备了既懂业务又懂保密的专门人员负责。确定了定密责任人,严格按程序做好秘密事项的拟定、审核、报批工作。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监督检查工作,并严格考核,未发生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5年,我局组织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了信息公开的领导机构,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专栏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所属事业单位信息按程序及时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宽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1、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根据形势发展,努力增加公开渠道,做到形式灵活,方便群众。

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有关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严格执行《条例》和《办法》规定,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申请人。

(三)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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