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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民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2017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狠抓落实,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最为关注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快推进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了依法规范、及时有效、真实准确。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配备了3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完善了我县政务公开统一平台的建设。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制度
  我局认真落实《条例》有关规定,修订了《昌乐县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和相关配套制度。多次组织各科室处所召开会议,就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研究和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对民政事业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将信息分为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并将应主动公开信息的相关资料在信息公开平台上予以公布。
  (三)严格信息公开工作程序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经办人提出,业务科室初定,经政府信息公开主管科室初审,统一上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开。坚持领导办公审理制度,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及培训
  我局利用集体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熟知熟记,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针对我县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我局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在县政务网信息公开平台宣传民政,并及时为群众解惑。
  (二)整合交流互动平台,充分发挥好昌乐县民声网的便民服务作用,全年共答复321件,答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答复解决。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社会福利、退役士兵安置、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同时,加大对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一)社会救助公开情况。一是提高低保救助水平。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500元、每人每年3800元,救助城乡低保对象9701户12995人,发放低保金3170万元。二是做好低保兜底扶贫工作。落实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政策,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时纳入低保。三是提升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6100元和4500元,全县农村特困人员448人,发放供养资金240.1万元。四是加强医疗救助工作。与34家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一站式”服务协议,医疗救助6230人次,投入救助金797万元。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为4人发放救助金5.4万元。五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为出现临时生活困难的717户发放救助金190万元。六是完善民生综合保险工作。由县财政投入164万元,累计赔付受灾案例376起,赔付金额142.54万元。5月份,省政府调研组对我县民生综合保险给予充分肯定。七是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16745户受灾困难群众发放冬春救助金364.4万元。我县被确定为潍坊市救灾物资代储定点县。我县有4个社区分别创建为国家、省级和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二)双拥优抚安置公开情况。一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为5803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2946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达到15450元,为530户发放890万元。为1934名重点优抚对象报销医疗费用225万元。二是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为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673.2万元。6名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有3人安置到事业单位,2人安置到国有企业,1人自谋职业,安置率100%。按照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分别落实了有关政策。县民政局被评为潍坊市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先进集体。三是推进双拥工作。积极帮助驻昌部队解决训练、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推进军警民共建活动深入开展。
  (三)社区和基层政权建设加快推进。一是全力做好全国基层社会治理示范培训班现场教学点的筹备和观摩迎接工作,成功提供红河便民服务中心、庵上湖村两个教学点,得到了参会人员的高度好评,其中村级“四治”模式得到民政部肯定。二是推动开展全科政务工作。联合推进清单服务事项在镇、社区服务中心“一窗受理、全科服务、一站办结”。三是加强基层民主协商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推行“8+X”协商模式,确定新昌社区为潍坊市社区协商示范点。四是提升社区服务水平。选取西湖社区、昌明社区进行城市社区建设试点,坚持高标准起步、实体化运行,打造“四全一特”示范社区。五是会同组织部门认真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四)社会福利工作公开情况。一是保障孤儿、困境儿童等的基本生活。为71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54.5万元,为19名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2.23万元,为163名失能困难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8.8万元。二是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为3115名生活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314万元,为5303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503万元。
  (五)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公开情况。一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为5803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2946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达到15450元,为530户发放890万元。为1934名重点优抚对象报销医疗费用225万元。二是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为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673.2万元。6名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有3人安置到事业单位,2人安置到国有企业,1人自谋职业,安置率100%。三是推进双拥工作。积极帮助驻昌部队解决训练、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推进军警民共建活动深入开展。
  (六)慈善捐助工作公开情况。一是加大资金募集力度。精心组织“慈心一日捐”活动,共募集善款452万元,广泛开展扶贫救助。新设万山集团冠名基金1.5亿元,壮大了慈善救助实力。二是救助贫困大学生87名,发放救助金19.6万元。三是广泛开展日常救助。救助“三无”病人30万元,其他救助200多万元。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10条、政策法规类7条、规划计划类11条、业务工作类99条、统计数据类10条。
  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为县政务公开平台、电视报刊、文件送达、政务公开栏、信息简报等渠道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对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八、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17年,县民政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办复率100%;承办政协委员提案4件,办复率100%。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确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保密审查,明确责任,细化职责,并配备了既懂业务又懂保密的专门人员负责。确定了定密责任人,严格按程序做好秘密事项的拟定、审核、报批工作。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监督检查工作,并严格考核,未发生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十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7年,我局组织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了信息公开的领导机构,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专栏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所属事业单位信息按程序及时公开。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7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一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渠道。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根据形势发展,努力增加公开渠道,做到形式灵活,方便群众。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有关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
  十三、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严格执行《条例》和《办法》规定,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申请人。
  (三)附表

 

  2017年3月12日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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