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昌乐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昌乐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6-622188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部门职能,优化公开目录,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3条、在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53条。依法及时公开机构职能、政策解读、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等情况。
1.及时公开机构概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要求,将机构基本信息、领导成员和业务分工、机构法定职责和内设机构及时进行了调整,并在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2.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县政府年度重点任务信息。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任务、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民生举措,在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方便社会公众知晓。二是定期发布民生实事、政府工作报告进展成效及举措及年度重点工作信息,每季度公开工作计划、措施及成果和工作进展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我局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开展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和宣传,开展信息公开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信息公开。二是通过报纸、电视、杂志、宣传册、爱昌乐、昌乐民政微信订阅号等方式发布信息。三是通过各镇(街区)信息公开栏发布政务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根据人员变动用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局办公室,安排专兼职人员4名,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审查、上传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三是强化监督考核。提高政治站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激发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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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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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制发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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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废止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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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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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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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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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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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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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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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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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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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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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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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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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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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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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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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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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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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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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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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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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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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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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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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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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费金额(单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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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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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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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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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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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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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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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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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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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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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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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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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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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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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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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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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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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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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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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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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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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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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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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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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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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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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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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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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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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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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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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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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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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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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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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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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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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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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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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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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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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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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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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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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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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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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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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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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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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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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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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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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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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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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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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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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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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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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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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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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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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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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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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的应用和维护,在“昌乐民政”微信订阅号上公开信息必须严格审核,并签定责任书,在扩大信息量的同时保证了信息的质量。二是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除按照规定动作对信息公开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外,对全局工作人员进了信息公开保密安全的培训。
(二)存在的问题。202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的问题。还存在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的学习不到位,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仍缺乏足够重视的问题。
(三)改进措施。一是组织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知识进行认真学习,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二是积极引导全局业务科室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和信息发布规范制度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努力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保县民政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领域的信息依法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1年,县民政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2021年昌乐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安排,立足县民政局部门职能,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等推进政务公开。目前,县民政局涉及责任事项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县民政局共收到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共计4件,办复率100%。办理情况已在政府网站(或通过其他形式)进行了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为进一步增进广大市民对民政工作的了解,10月30日上午,县民政局在乔官镇于家山前村举办“政府开放月”活动--走近农村贫困儿童,政社联动成长关爱,并邀请市民代表全程参与活动。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民政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