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民政局坚持“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理念,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为民爱民”的重要举措和打造阳光民政的重要平台,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落实,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工作的透明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条、在各类报刊杂志及“潍坊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民政服务信息100多条。依法及时公开机构职能、政策解读、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等情况。
1.及时公开机构概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要求,将机构基本信息、领导成员和业务分工、机构法定职责和内设机构及时进行了调整,并在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2.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重点领域群众关心关注的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养老服务、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动态和成果,我局进一步规范申请审批程序。在实施过程中,坚持定期公示审核人员名单,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低保名单的长期公示,真正做到了公示信息“三级统一”。并充分利用12345等服务热线开展服务,认真受理各类咨询、求助、投诉事项,就群众反映的审批事项、执法事项、收费项目及标准、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和服务承诺制等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答疑解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累计处理50多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及时进行了答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加强事前公开和事后公开的对应和时效性。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严格保密审查,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安全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二是在积极参加县里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的同时,及时对局信息公开人员进行培训,强工作人员对于政务信息的重视程度,建立科学有序的信息管理运行机制。三是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的更新。四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通过县政务网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信息公开。二是通过报纸、电视、杂志、宣传册、爱昌乐、昌乐民政微信订阅号等方式发布信息。三是通过各镇(街区)信息公开栏发布政务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根据人员变动用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局办公室,安排专兼职人员4名,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审查、上传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三是强化监督考核。根据政府办公室要求制定《昌乐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根据此分工进行责任追究,将任务分配到各科室并且在工作中要落实到个人,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科室下发整改通知,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的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元: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问题整改情况。我局针对2021年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让公众更大程度上了解民政工作,更好的保障了民生。并按照规定动作对信息公开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外,对全局工作人员进了信息公开保密安全的培训。
(二)存在的问题。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的问题。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原有政策解读基本以文字为主,缺乏图片解读、多媒体解读等多样化形式,解读内容不够生动。三是与社会公众对信息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保障必要的经费,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加强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二是依托新媒体平台,以图片、视频、政府开放日等途径,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三是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结合局工作实际,抓好群众关注的热点更加满足于社会公众的需求,密切联系群众,真正做到民政为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2年,县民政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等。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2022年昌乐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安排,立足县民政局部门职能,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等推进政务公开。目前,县民政局涉及责任事项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县民政局共收到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11件,共计13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涉及养老服务、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会工作、社会组织、孤儿和流浪人员救助六项业务。我局主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意见全部分别与人大代表、提案委员见面或者书面征求了意见和建议。人大代表、提案委员对答复意见全部表示满意。落实率和满意率100%。办理情况已在政府网站(或通过其他形式)进行了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为进一步增进广大市民对民政工作的了解,县民政局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在潍坊市政务公开栏目发布信息2篇。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民政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