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县民政局
昌乐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昌乐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昌乐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6-622188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民政局坚持“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理念,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为民爱民”的重要举措和打造阳光民政的重要平台,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落实,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工作的透明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至202212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条、在各类报刊杂志及“潍坊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民政服务信息100多条。依法及时公开机构职能、政策解读、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等情况。

1.及时公开机构概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要求,将机构基本信息、领导成员和业务分工、机构法定职责和内设机构及时进行了调整,并在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2.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重点领域群众关心关注的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养老服务、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动态和成果,我局进一步规范申请审批程序。在实施过程中,坚持定期公示审核人员名单,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低保名单的长期公示,真正做到了公示信息“三级统一”。并充分利用12345等服务热线开展服务,认真受理各类咨询、求助、投诉事项,就群众反映的审批事项、执法事项、收费项目及标准、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和服务承诺制等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答疑解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累计处理50多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及时进行了答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加强事前公开和事后公开的对应和时效性。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严格保密审查,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安全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二是在积极参加县里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的同时,及时对局信息公开人员进行培训,强工作人员对于政务信息的重视程度,建立科学有序的信息管理运行机制。三是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的更新。四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通过县政务网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信息公开。二是通过报纸、电视、杂志、宣传册、爱昌乐、昌乐民政微信订阅号等方式发布信息。三是通过各镇(街区)信息公开栏发布政务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根据人员变动用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局办公室,安排专兼职人员4名,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审查、上传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三是强化监督考核。根据政府办公室要求制定《昌乐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根据此分工进行责任追究,将任务分配到各科室并且在工作中要落实到个人,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科室下发整改通知,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的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元: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问题整改情况。我局针对2021年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让公众更大程度上了解民政工作,更好的保障了民生。并按照规定动作对信息公开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外,对全局工作人员进了信息公开保密安全的培训。

(二)存在的问题。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的问题。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原有政策解读基本以文字为主,缺乏图片解读、多媒体解读等多样化形式,解读内容不够生动。三是与社会公众对信息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保障必要的经费,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加强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二是依托新媒体平台,以图片、视频、政府开放日等途径,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三是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结合局工作实际,抓好群众关注的热点更加满足于社会公众的需求,密切联系群众,真正做到民政为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2年,县民政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等。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2022年昌乐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安排,立足县民政局部门职能,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等推进政务公开。目前,县民政局涉及责任事项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县民政局共收到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11件,共计13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涉及养老服务、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会工作、社会组织、孤儿和流浪人员救助六项业务。我局主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意见全部分别与人大代表、提案委员见面或者书面征求了意见和建议。人大代表、提案委员对答复意见全部表示满意。落实率和满意率100%。办理情况已在政府网站(或通过其他形式)进行了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为进一步增进广大市民对民政工作的了解,县民政局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在潍坊市政务公开栏目发布信息2篇。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民政局

   2023111


昌乐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昌乐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打    印】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