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昌乐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昌乐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6-622188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昌乐县民政局认真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本部门信息,深入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的公信力,突出社会公益类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策发布时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通过昌乐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90余条,在各类报刊杂志及“潍坊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民政服务信息170多条。信息主要涉及机构职能、政策解读、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行政权力运行、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等内容。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并及时主动按要求向社会发布了部门及局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情况。并根据县政府要求,结合昌乐县民政局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机构人员配置等情况进行了调整,并在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县政府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依申请公开,避免引起因依申请公开而发生的行政复议案件。2023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工作职能,对各业务科室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效性提出要求,安排专人依照公开计划督促业务科室进行信息公开。同时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前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分管机关领导三层把关,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无泄密等情况。二是调整完善了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召开了2次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会议,推进具体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要求在我局落到实处。三是积极参加县里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及时对局信息公开人员和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强工作人员对于政务信息的重视程度,建立科学有序的信息管理运行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县民政局根据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民政领域专栏的建设与维护,开通了“昌乐民政”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之一,借助新媒体及时公开工作动态,及时推送民政信息动态;通过各镇(街区)信息公开栏发布政务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县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构建设,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和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对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将责任具体到科室,落实到个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公开的协调运行与督促,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公开信息的更新与维护。二是工作考核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公开程序,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准确、不泄密,确保工作质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引导各科室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反馈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性和有效性。三是县民政局所有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意见建议落到实处,对落实不力的科室进行全单位通报问责。四是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配置1名专职人员,3名兼职人员的工作队伍,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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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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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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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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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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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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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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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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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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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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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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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元: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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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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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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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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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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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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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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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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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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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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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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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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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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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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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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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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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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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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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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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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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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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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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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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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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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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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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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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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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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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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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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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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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问题整改情况。县民政局针对2022年度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并认真进行了整改。一是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决策机制,并按照县政府要求,对养老服务专栏进行了详细修改和上传信息,更好的服务了群众。二是按照县政府要求,对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科长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安全的培训。
(二)存在的问题。2023年,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业务科室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入,认为收到申请时,只需要电话沟通一下就可以,而忽略了对依申请公开关于数据准确、要素齐备等要求的认识,主观上没有重视依申请工作。二是主动公开意识仍需要加强。个别科室还存在被动公开的情况,个别政策措施的公开上还存在超过半年没有更新的情况。三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够,个别公开信息内容还存在别字的情况。
(三)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培训,重点认清依申请信息公开的规定和流程,确保公开信息依法依规的同时,保证信息的数据准确、要素齐全,并取得申请人的完全满意。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在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让群众详细了解各类惠民政策。三是加大县民政局信息公开审查力度,坚决落实“三级”审核,确保不出现别字和不能公开的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县民政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等。
(二)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3年,昌乐县民政局立足部门工作实际,围绕法定公开内容,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残疾人两项补贴等重点民生事项,全面及时公开各类信息。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县民政局共收到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共计5件。主要涉及养老服务和慈善工作二项业务。对建议提案的答复意见全部与人大代表、提案委员见面或者书面征求了意见和建议。人大代表、提案委员对答复意见全部表示满意。落实率和满意率100%。办理情况已在政府网站(或通过其他形式)进行了公开。
(四)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加大了在“昌乐民政”微信公众号和“爱昌乐”平台及各类媒体杂志的信息公开力度,全力宣传昌乐县民政工作。省级以上平台发布22篇。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民政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