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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昌乐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昌乐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6-622188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昌乐县民政局认真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本部门信息,深入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的公信力,突出社会公益类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策发布时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通过昌乐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90余条,在各类报刊杂志及潍坊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民政服务信息170多条。信息主要涉及机构职能、政策解读、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行政权力运行、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等内容。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并及时主动按要求向社会发布了部门及局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情况。并根据县政府要求,结合昌乐县民政局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机构人员配置等情况进行了调整,并在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县政府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依申请公开,避免引起因依申请公开而发生的行政复议案件。2023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工作职能,对各业务科室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效性提出要求,安排专人依照公开计划督促业务科室进行信息公开。同时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前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分管机关领导三层把关,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无泄密等情况。二是调整完善了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召开了2次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会议,推进具体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要求在我局落到实处。三是积极参加县里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及时对局信息公开人员和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强工作人员对于政务信息的重视程度,建立科学有序的信息管理运行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县民政局根据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民政领域专栏的建设与维护,开通了“昌乐民政”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之一,借助新媒体及时公开工作动态,及时推送民政信息动态;通过各镇(街区)信息公开栏发布政务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县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构建设,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和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对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将责任具体到科室,落实到个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公开的协调运行与督促,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公开信息的更新与维护。二是工作考核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公开程序,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准确、不泄密,确保工作质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引导各科室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反馈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性和有效性。三是县民政局所有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意见建议落到实处,对落实不力的科室进行全单位通报问责。四是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配置1名专职人员,3名兼职人员的工作队伍,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元: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问题整改情况。县民政局针对2022年度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并认真进行了整改。一是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决策机制,并按照县政府要求,对养老服务专栏进行了详细修改和上传信息,更好的服务了群众。二是按照县政府要求,对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科长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安全的培训。

(二)存在的问题。2023年,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业务科室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入,认为收到申请时,只需要电话沟通一下就可以,而忽略了对依申请公开关于数据准确、要素齐备等要求的认识,主观上没有重视依申请工作。二是主动公开意识仍需要加强。个别科室还存在被动公开的情况,个别政策措施的公开上还存在超过半年没有更新的情况。三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够,个别公开信息内容还存在别字的情况。

(三)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培训,重点认清依申请信息公开的规定和流程,确保公开信息依法依规的同时,保证信息的数据准确、要素齐全,并取得申请人的完全满意。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在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让群众详细了解各类惠民政策。三是加大县民政局信息公开审查力度,坚决落实“三级”审核,确保不出现别字和不能公开的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县民政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等。

(二)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3年,昌乐县民政局立足部门工作实际,围绕法定公开内容,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残疾人两项补贴等重点民生事项,全面及时公开各类信息。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县民政局共收到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共计5件。主要涉及养老服务和慈善工作二项业务。对建议提案的答复意见全部与人大代表、提案委员见面或者书面征求了意见和建议。人大代表、提案委员对答复意见全部表示满意。落实率和满意率100%。办理情况已在政府网站(或通过其他形式)进行了公开。

(四)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加大了在“昌乐民政”微信公众号和“爱昌乐”平台及各类媒体杂志的信息公开力度,全力宣传昌乐县民政工作。省级以上平台发布22篇。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民政局

                                                 202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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