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人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相关要求编制。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紧围绕全县人社事业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成效,促进了人社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局门户网站上将人社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事项及时分类上传,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为方便群众办理具体业务,我局主动将审批事项和有关表格发到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方便群众随时查阅、下载。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从申请主体上看,公民1人;从申请方式上看,互联网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等制度。二是及时开展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和宣传,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公开平台建设
对就业、社会保障、人才开发、劳动维权、人事考试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主要通过四种途径开展。一是在局门户网站开辟专栏,集中发布有关的政策法规、审批流程和工作信息;二是将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分类重点公开;三是通过《昌乐日报》、昌乐电视台、昌乐民声网等媒体,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进行解读;四是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推送。
(五)监督保障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公开制度,提高公开质量,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三是强化监督机制,确保公开到位,建立常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各项流程操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件(均为主办),政协委员提案11件(主办8件、协办3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和见面答复率均为100%,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均通过中国·昌乐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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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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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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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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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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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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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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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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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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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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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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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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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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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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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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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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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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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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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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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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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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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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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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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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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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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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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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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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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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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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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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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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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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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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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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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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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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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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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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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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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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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有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没有实现从“要我公开”向“我要公开”的转变,导致公开内容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问题仍然存在。二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形式上公开多、实质内容方面公开相对少,结果公开多、过程公开少。
改进情况:
一是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建立自查常态化机制,定期不定期地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发现信息发布不合规、不严谨、不完善的栏目,及时整改。
二是规范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事项等要求,确保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紧密结合起来,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在“中国·昌乐”政务网、昌乐电视台和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表公示公告、政策解读等314篇,通过昌乐民声与市长公开电话等途径回复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1950余次。
本报告所用数据统计日期为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1026室;邮编:262499;电话:6221455)。
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