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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昌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昌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6-623633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昌乐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积极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对职能职责范围内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市场监管等信息依法主动公开,围绕疫情防控、特种设备安全、假冒伪劣食品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相关工作动态。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16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没有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政策、法规等进行解读和宣传,对信息及时进行更新,保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以便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开设了“昌乐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订阅号,并落实专人管理,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我局工作动态信息,2021年累计发布信息14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专门负责机构,设在新闻宣传科,配备了两名工作人员,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建立政务公开常效管理机制,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各项流程操作,定期对发布的信息进行监督复查,如发现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公开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1

行政强制

1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对社会工作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进行公开。二是结合我局微信订阅号,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对工作动态及上级有关政策进行了公开。

(二)2021年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发布的信息与公众互动性还有待继续加强;二是信息发布的样式较为单一,缺少音、视频等新颖的方式。

(三)改进措施。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要求,突出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相关信息的公开,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及时发布各类有效信息,主动回应与关切舆情。通过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及时有效更新相关栏目,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作出积极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1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2021年昌乐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安排,扎实推动责任事项落实到位,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公开,突出疫情防控推进政务公开,抓好政策文件公开及解读,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目前,涉及责任事项已全部落实到位。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承办政协提案2件,满意率和见面答复率均为100%,办理情况均通过中国·昌乐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积极参与“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安排1名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指导,做到“真开放、有实效”,积极总结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做法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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